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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5年调基后五险一金缴费明细表
五险一金基数在每年的7至8月依据上年的省(市)社会平均工资及省(市)社会最低工资进行基数调整,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4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119元,月平均工资为4343.25元,2015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2606元,上限(300%)为13030元。 四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4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491元,月平均工资为4707.58元,2015年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60%)为2825元,上限(300%)为14124元。 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14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08元的三倍,即14124元/月。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周至县、户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蓝田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970元/月。
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最低基数明细(咨询电话 15502938681微/Q1612862875) 序号 项目 最低基数 企业缴纳 缴纳比例 1 2 3 4 5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报销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大病医疗 五险合计 6 住房公积金 合计 2606 2825 2825 2825 2825 1280 20% 1% 7% 0.25% 0.25% 5% 个人缴纳 费用合计 缴纳金额 缴纳比例 缴纳金额 521.20 28.25 197.75 7.06 7.06 6.4 767.73 64 831.73 8% 0.5% 2% ------- ------- 5% 208.48 14.13 56.50 0.00 0.00 1.6 280.71 64 344.71 729.68 42.38 254.25 7.06 7.06 8 1048.44 128 117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