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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办法
(一)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我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 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月结帐日期为每月30日。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 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
将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 坏账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 坏账准备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并计入管理费用。坏账的确认标准为:
(1) 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七) 存货核算方法
1. 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
2. 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购入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原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库存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入库产成品按实际生产成本入账,发出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领用低值易耗品按五五摊销法摊销。生产领用的包装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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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采用永续盘存制 (八)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8.1固定资产标准: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资产。 8.2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 8.3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对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各项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2) 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4)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 2
入账价值。 8.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对除按规定单独估价入账的土地和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的所有固定资产均按规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价和预计使用年限确定其折旧率。 分类折旧率如下:
可使用年限 资产类别 (年)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办公设备 其他设备 20 10 4 3 5 % 5 5 5 5 5 % 4.75% 9.5% 23.75% 31.67% 19 % 残值率 年折旧率 (九)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在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时,先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十) 无形资产计价、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计价: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等费用入账,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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