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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备件入库后保管员要及时登记上帐,涂油防锈,挂上标签,分类存放。 7.3 备件保管
7.3.1 为管好备件,备件库要干燥,有良好通风、采光、防尘、排水及防火设施,电器仪表库相对湿度不得大于70%;
7.3.2 备件库配摆放各种备件的专用货架及存放文件帐卡的箱柜,计量工具、防锈涂油器具;
7.3.3 备件库要绘制定置图,对货架进行编号,定位备件库用设备,工器具,物件等亦要确定位置按定置要求摆放,不得随意摆放。
7.3.4 入库备件要保管好,维护好,不丢失,不损坏,不变形,不老化变质,能上货架的都要上架,不能上架的要正确摆放,防止变形,长轴类要采用悬挂方式,库管员要经常巡检,检查备件的技术状态; 7.3.5 要做到备件入库登帐,出库消帐,每月结帐,每年进行二次盘点;
7.3.6 备件保管要做到三清:即:规格清、数量清、材质清,两齐:即:库房整齐、码放整齐;三一致:即:帐、卡、物一致;四号定位:即:区、架、层、号定位;五码放:按一五、一十码放整齐。 7.4 备件的领用发放
7.4.1 列入各分厂(矿)月需求计划的备件由采购部门统一送货上门;
7.4.2 统一送货车到达各分厂(矿)后,各分厂(矿)备件管理员要及时清点核实后派人下车,并办理领用手续,一般应在2小时之内完成;
7.4.3 各分厂(矿)临时需用件,由各分厂(矿)派人派车到供应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后到库房领用,节假日或夜间抢修急用件,可先领用,由领用人签字后在2日内补办手续; 7.4.4 备件发出后要在当日内登记和消帐减卡。 7.5 备件处理
7.5.1 备件因图纸错误,工艺不当,或保管不良而造成废品,由备件技术员牵头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经设备动力部组织审查改定,报清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报废; 7.5.2 各单位设备外调,备件要随机调拨;
7.5.3 各单位设备报废,改造而而该厂(矿)又无此类设备的要及时报公司设备动力部进行各件调剂,经设备动力部门确认公司无此类设备的要交供应公司及时处理和消帐,能联系对外调剂的进入社会调剂市场,不能进入调剂市场的在经济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修改。为基佗设备用备件,即不能进入调剂市场而改作它用不经济或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经报废审查小组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报废;
7.5.4 备件调拨公司外单位需经备件计划员确认不影响公司维修需要,报设备动力部同意后办理必要调拨手续方可调出,关键备件要报请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7.6 报表与统计
7.6.1 备件库是提供备件统计资料的中心,通过报表可以反映库存量,资金周转及实际消耗等情况,备件库统计报表主要有:月备件储备情况表,月备件出库统计表,备件订货通知表,吊滞备件表,资金动态表; 7.6.2 备件库统计报表由库管员编制报本单位主管审核后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
7.6.3 库管员要不定期将已消耗到最低储备量的各类备件编制成备件订货通知表报备件计划员,将已储存一年以上尚未动用及超过最大储备量备件编制,吊滞备件表报给备件计划员调剂处理;
7.6.4 库管员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备件储备情况表报备件计划员,于每月26日前将本月各单位备件领用情况表及资金动态表报备件计划员汇总后报财务企管部门,26日以后临时急用领用备件打入下月领用消耗表。
8 备件的修旧和报废
8.1 设备检修拆下的部分旧件,凡未达到报废标准者各分厂(矿)无条件修复的亦可送机修分厂修复,重要件修复前要经各分厂(矿)设备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可恢复其性能,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修复工作。经修复的旧件,质量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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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报废
库存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报废处理。 8.2.1 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不符合技术要求者; 8.2.2 严重锈蚀或超过有效期限无法修复者;
8.2.3 产品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无法改作他用和无改制价值的备件;
8.2.4 凡备件报废均需进行认真的技术鉴定,写出技术鉴定报告,说明报废理由及原因,并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5 附则
本标准由设备动力部起草。 本标准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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