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30106)
2009级开始执行
一、培养目标及学习年限: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诉讼法及相关学科的高级法律人才。在理论素质培养方面,培养学生扎实的诉讼法理论基础,开拓学生的研究视野,提升其学术研究能力。通过法律诊所、社会实践等课程,在培养学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同时,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其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的思想意识。加强比较法教育和外语教育,提高学生的专业外语能力,以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对法律专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
学制2年,在学时间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二、研究方向:
1、民事诉讼法; 2、刑事诉讼法;
3、刑事诉讼系统工程; 4、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三、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 必修课(≥19学分) (1)公共必修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 00000200001 4学分 第一外国语(英语) 00000200002 5学分
第一外国语(日语) 00000200003 5学分 第一外国语(法语) 00000200004 5学分 第一外国语(德语) 00000200006 5学分
(2)基础理论课
法理学 12000200016 2学分
(3)专业课
民事诉讼法研究 12000200017 4学分 刑事诉讼法研究 12000200018 4学分
2、 选修课(≥11学分)
比较民事诉讼法 12000200063 3学分 比较刑事诉讼法 12000200064 3学分 刑事法专题 12000200047 2学分 民商法专题 12000200048 2学分
行政诉讼法专题 12000200066 2学分 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 12000200067 2学分 法律诊所 12000200068 4学分 社会治安系统工程 12000200069 2学分 司法制度 12000200094 2学分 社会调查与实践 结合学位论文进行,不计学分
3、 补修课
原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学生, 应补修三门法学专业(专业必修课)本科课程。
四、培养必修环节要求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五、学位论文要求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六、必读和选读书目
序号 著作或期刊名 作者或出版社 必读或选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新中国的诉讼、仲裁和国家赔偿制度》 《中国司法审查制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学原理》 《民事诉讼法比较》 《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 《英美证据法》 《民事举证责任研究》 《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 《民事之诉研究》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研究》 《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下) 《法与宪法》 《程序的正义与诉讼》 《外国刑事诉讼法概论》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顾昂然 罗豪才 姜明安 江伟 常怡 沈达明 沈达明 李浩 陈桂明 张晋红 王强义 「美」理查德.A.波斯纳 「美」W.lvor.詹宁斯 谷口安平 程味秋 陈光中 徐静村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刑事诉讼法》 《正当程序法律分析》 《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 《民事法律主体论》 《民事诉讼法原理》 《程序保障的理论视角》 《司法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 《行政救济制度研究》 《诉讼构架与程式》 《法国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 《美国民事司法制度与民事诉讼程序》 《送法下乡》 《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 龙宗智、杨建广 蔡彦敏、李浩 蔡彦敏 蔡彦敏 刘荣军 刘荣军 章武生 刘恒 张卫平 张卫平、陈刚 肖建国 范愉 强世功 汤维建 苏力 陈桂明 Dispute Resoluti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2nd Goldberg, Sander and Rogers, Edition Regulation of Lawyers Civil Procedure Civil Procedure, 《台、港、澳及海外法学》(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 《法理学·法史学》(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 《外国法译评》 《外国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 《法学评论》 《中外法学》 《比较法研究》 《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 《诉讼法论丛》(法律出版社) 《法商研究》 《法律科学》 《现代法学》 《法学》 Giliers Yeazell Marcus, Redish, Sherman 七、培养质量要求和保障措施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