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20-026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先生主持,经认真讨论和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2020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