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实施指导意见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下简称“二十五项反措”),根据省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对“二十五项反措”中有关条款的具体实施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关于“1 防止火灾事故”
(一)在1.1.10中提及“耐火防爆槽盒”,主要是要求针对发电厂和变电站内的电缆,应选用防爆耐火槽盒将电缆中间接头封闭。
(二)在1.9 中提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待省公司保卫部与国电公司讨论后再定配备数量和放置地点。
二、关于“2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一)在2.3中提及“防误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其运行、操作应专门列入现场运行规程,检修应列入相关的检修规程或规定中。
(二)在2.5中提及“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主要是要求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变电所电气一次仍应满足防误装置功能设置要求,且不影响远方、就地操作。
(三)在2.6中提及“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
现场状态为准”。对我省公司系统而言,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刀闸目前以现场操作为主,远方操作功能仅在紧急状态下使用,但操作完毕仍要到现场检查。新建无人值班变电站电动刀闸应具备远方遥控操作功能
(四)在2.7中提及“对已投产尚未装设防误闭锁装置的发、变电设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确保在1年内全部完成装设工作”,主要是指新设备没有防误装置不能投运;已投运的设备防误装置退出或没有装设,必须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省公司生产运营部备案方可运行,1年内完成修复或装设工作。
(五)在2.10中提及“应配备充足的经过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为防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应采用全封闭(包括网状)的检修临时围栏”。此项反措应对照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六)在2.11中提及“强化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要求持证上岗”。具体要求:500KV变电运行人员的培训按华东规定执行,220KV变电运行人员的培训按省公司规定执行,110KV及以下变电运行人员培训由各市局自行负责。
三、关于“13 防继电保护事故”
在13.6中提及“对于220KV主变的微机保护必须双重
化”。在具体操作中,新建220KV变电站主变微机保护必须实现双重化,已建成但主变微机保护不具备双重化的重要变电站逐步改造过渡。
重要变电站定义:500KV变电站,装机百万以上的电厂升压站。
四、关于“1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在14.1.4中提及“已建500KV和重要220KV厂、所的母线可逐步作到双套母差、开关失灵保护”。因断路器失灵保护正确动作率仅有40%,国电华东公司明确规定断路器失灵保护暂不搞双套。
五、关于“15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一)在15.2.2中提及“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应赴厂监造和验收,按变压器赴厂监造关键控制点的要求进行监造,监造验收工作结束后,赴厂人员应提交监造报告,并作为设备原始资料存档”。对220kV变压器必须赴厂监造和验收,对于110kV变压器必须根据关键工序、出厂试验进行监造,应按照华东的监造大纲对监造提出具体要求。
(二)在15.2.3.1中提及“220KV及以上变压器,测量电压为1.5Um/√3时,自耦变中压端不大于200 pC,其他不大于100 pC。”和15.2.3.2中提及“110kV变压器,测量电压为1.5Um/√3时,不大于300pC”。具体实施中,出厂试验局放量超过25项反措要求或合同规定,一般不能投运。
对反复处理后局放量仍达不到反措或合同要求,但小于GB1094.3-1985规定值的变压器,必须有制造厂的书面保证和省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投运。
(三)在15.2.3.3中提及“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互感器,测量电压为l.0Um时,液体浸渍不大于10pC,固体型式不大于50pC。测量电压为l.2Um时,液体浸渍不大于5pC,固体型式不大于20pC”。应为:测量电压为l.2Um/√3时,液体浸渍不大于5pC,固体型式不大于20pC。
(四)在15.2.3.4中要求“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互感器应进行高电压下的介损试验”。互感器高压介质损试验在出厂时必须做,在现场有条件时可以做。
(五)在15.2.4中提及“向制造厂索取主要材料和附件的工厂检验报告和生产厂家出厂试验报告。工厂试验时应将供货的套管安装在变压器上进行试验;所有附件在出厂时均应按实际使用方式整体预装过”。根据“二十五项反措”辅导材料,变压器的主要附件指:套管、调压开关、释压阀等。根据我省运行经验,冷却器也应作为主要附件,出厂试验时要进行预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