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阶段最为不利,随着塔架起升则逐渐减小。在拆塔过程中,以塔架即将完全卧倒时受力最大。因此,在塔架子开始起升或即将卧倒时,必须缓慢进行,并加强各主要部位的检查和观察。
6、在拆装起重臂和平衡臂时,要始终保持起重机
的平衡,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7、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
障、天气骤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或作业时间已到需要停休时,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四边中心处,再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
8、安装时应按安装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
接件,并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螺栓紧固时应附合规定的预紧力。钢丝绳安装应严格执行GB5972—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9、在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限位装置和
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护链、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0、在拆除因损坏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
机时,必须有经技术安全部门批准的确保安全的拆卸方案。
11、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
地锚构筑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标准的安装工艺办理。
三、顶升接高作业的安全技术 1、液压系统
(1)液压油必须符合原厂说明书规定的品种、标
号。如代用时其各项性能必须与原品种、标号相同或相近,不得随意代用,也不得两种不同品种的液压油掺合使用。
(2)必须保证液压油和液压系统的清洁,不得有灰
尘、水分、金属屑和锈蚀物等杂质。油箱中的油量应保持正常油面。换油时应彻底清洗液压系统,加入新油必须过滤。盛装液压油的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容器内壁不得涂刷油漆。
(3)液压油管接头应牢固避震,软管应无急弯或扭
曲,不得与其他管道或物体相碰和磨擦。
(4)液压泵的出入口和旋转方向应与标牌一致。拆
装联轴器时不得敲打。
(5)液压缸的软管连接不得要松弛,各阀的出入口
不得装反,法兰螺丝按规定预紧力拧紧。
(6)在液压泵起动和停止时,应使溢流阀卸荷,溢
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超过液压系统的最高压力。
(7)液压系统的各部连接密封必须可靠,无渗漏,
联锁装置必须校准。
(8)当开启放气阀或检查高压系统泄漏时,不得面
对喷射口的方向。
(9)高压系统发生微小或局部喷泄时,应即卸荷检
修,不得用手去检查或堵挡喷泄。
(10)液压系统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必须卸荷后方
可检查和调整。
2、顶升作业
(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
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是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
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3)顶升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
应有充分的照明。
(4)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
作业中风力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5)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处于平衡状态,
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
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
(6)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
(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拆装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子)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7)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脚稳妥就位后,方可
继续下一动作。
(8)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
有异常,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有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
(9)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
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10) 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锚固
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时方可拆除。
(11)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
销轴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
四、附着作业的安全技术
1、塔吊附着在建筑物上,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
吊的附着要求。
2、根据本工程建筑施工的总高度、以及建筑结构
特点及施工进度要求安排如下附着方案:布设二道锚固,附着支座的间距为1500m,采用角钢附着杆系及相应的附着工艺。
3、在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时,要用经纬仪进
行观测,并通过附着杆件的调整以保证塔身的垂直度。
4、附着框架应尽可能设置在塔身标准节的节点连
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应设斜撑加固。
5、随着塔身节的顶升和接装而增设的锚固装置,
应及时附着于建筑物。锚固装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一般不得超过40m。
6、在进行超高建筑施工需要设置多道锚固装置时,
下部锚固装置可转达移至上部使用。但第一道锚固装置与塔吊基础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50m。各道锚固装置的布设,应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7、布设附着支座处必须加配钢筋并适当提高混凝
土的标号。附着时,附着支座处的结构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附着支座设于现浇混凝土内墙板上,在墙板与墙板之间(本跨和邻跨)必须设支撑加固。(附着支座固定于楼板上时,应在两层楼板之间设置加固支撑。)附着支座应固定牢靠,其与建筑结构之间的间隙应嵌塞紧密。
8、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有
松动和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经彻底排除,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