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觉与景观的设置
1.观赏点与景物的距离
园林中,观赏点与景物之间的距离,根据不同的园林类型,不同规模,而产生不同的视觉效果。
一般来说,在大型的自然山水园林中,视距在200m以内,人眼可以看清主景中单体的建筑物;200~600m之间,能看清单体建筑物的轮廓;600~1200m之间,能看清建筑物群;视距大于1200m,则只能约略识别建筑群的外形。
在宅园的环境中,以苏州宅园为例,厅堂和假山之间的视距多在30~35m;厅前空间较小,一般在15m左右。
据统计,大型景物,合适视距为景物高度的3.5倍;小型景物的合适视距约为景物的3倍。一般情况,广场的尺度为园林建筑或园林雕塑作品的2~3倍,以满足园林建筑、园林雕像的艺术形象连同周围景物能完整地被游人观赏。
2.视高与景物的设置
(1)栏杆
在园林建筑小品中,栏杆能丰富园林景致,起到分隔园林空间、组织疏导人流及划分活动范围的作用。一般来说,高栏杆在1.5m以上,中栏杆0.8~1.2m,低栏杆(示意性护栏)高0.4以下。
(2)绿篱
在园林绿地中,常以绿篱作为防范的边界,不让人们任意通行;或用其组织游人的游览路线,起导游作用。有时还用来做花坛、花境、草坪的镶边。
绿墙:一般在视高(1.6m)以上,阻挡人们视线不能透过,株距为1~1.5m,行距为1.5~ 2m;
高绿篱:高度在1.2~1.6m,人们的视线可以通过,但其高度,一般人不能跳跃而过;
绿篱:高度在0.5~1.2m,人们要比较费力才能跨跃而过。株距一般为0.3~0.5m,行距为0.4~0.6m。
矮绿篱:高度在0.5m以下,人们可以毫不费力地跨过。
二、人的行为习性与景观设计的尺度
1.出入口
出入口是游人进入园林绿地的必经之处。出入口广场一般宽在12~50m之间,深在6~30m 之间,单个出入口最小宽度为1.5m。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入口应设在居民的主要来源,数量2~4个,与周围道路、建筑结合起来考虑具体的位置。
2.园路
公园规划设计中主干道一般宽8~10m,可通行较大型车辆;次级路(各游览区内的道路),宽度多在4~6m;小路为游览区各游乐点、景点之间的联系路,宽度在1.5~3m左右,形式自由,铺装多样,是空间界面的活跃因素。车辆通行范围内不得有低于4.0m高度的枝条。路面范围内,乔灌木枝下净空不低于2.2m,乔木种植点距路线应大于0.5m。
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中的园路能联系各景点,也是居民散步游憩的地方。园路的宽度与绿地的规模和所处的地位、功能有关,绿地面积在50000m2以下者,主路
2~3m宽;可兼作成人活动场所的次路2m左右宽;绿地面积5000m2以下者,主路2~3m宽,次路1.2m左右,小径最小宽度为0.9m。
3.园椅、园凳
园椅及圆桌凳的高度宜在0.3m左右,不宜太高,否则无安全感。数量按游人容量的20%~ 30%设置。
园椅双人长1.3~1.5m,四人长2.0~2.5m,宽度均为0.6~0.8m。园凳双人长1.3~1.5m,四人长2.0~2.5m ,宽度均为0.3~0.6m。圆桌凳直径一般为0.4m和0.7m左右。
4.园灯
园灯的设置应与环境相协调,考虑灯柱的高度,园灯的照度等因素。在公园入口、开阔的广场,应选择发光效果高的直射光源。灯杆的高度,应根据广场的大小而定。一般为5~10m,灯的间距为35~40m。
在园路两旁的灯光,要求照度均匀。灯不宜悬挂过高,一般为4~6m。灯杆间距为30~60m。在道路交叉口或空间的转折出,应设指示园灯。在某些环境如踏步、草坪、小溪边可设置地灯。
5.台阶
台阶是为解决园林地形高差而设置的,它除了具有使用功能外,由于其富有节奏的外形轮廓,具有一定的美化装饰作用。设计时应结合具体的地形地貌,尺度要适宜。一般台阶的踏面宽30~38cm,高度为10~17cm,踏步数不少于两级,侧方高差大于1.0m的台阶应设防护设施。平台的宽度一般为158cm。
6.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