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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丰业家庭农场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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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年用电量约为12.0万度,由市政供电部门供给。 (3)消防 项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设置消防设施。 (4)贮运 本项目设置潮粮库、1#干粮库、2#干粮库等,分别贮储原料(潮粮)、成品(干粮)。厂外运入运出采用公路运输方式。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6。 表1-6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名称 潮粮库 储运工程 1#干粮库 2#干粮库 辅助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 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 办公 食堂 废气 燃烧废气 初筛废气 环保食堂废水 废水 工程 生活污水 固废 生活固废 一般固废 自来水 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 办公室 食堂 设计能力 1300m2 500m2 500m2 29.7m3/a 23.76m3/a 80m2 20m2 备注 厂区南部 厂区南部,潮粮库北侧 来自园区供水管网 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清掏后施做农肥,远期接管后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厂区东北部 厂区东北部 / 无组织排放 隔油池处理能力2.16m3/a / / 厂区东部 密闭管道+布袋除尘处理效率98% 器+15m高排气筒 / 隔油池+化粪池 化粪池 垃圾桶 一般固废暂存点 / / 30m3/a 2个 10m2 1.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职工人数:9人; 生产制度:实行三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年生产60天,年工作时间1440小时。 1.6总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江苏省大丰区三龙镇新丰村四组71号,里贯河桥东侧。潮粮库位于厂区南部,潮粮储存在潮粮库北部的地仓内,潮粮库南部为烘干生产线,潮粮地仓与烘干生产线之间为热风炉;1#、2#干粮库位于潮粮库的北侧。办公区与食堂位于厂区东北部,厂区大门位于厂区西北部,正对道路。全厂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 7

1.7 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新丰村四组,东侧、南侧为农田,北侧为道路,西侧为西里道河,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建设完备,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均能维持现状。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2。 1.8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①与生态红线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为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丰区),距离为3500m,不在其范围内。大丰区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范围见表1-7。 表1-7 大丰区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范围 范围 生态空间保主导生护区域名称 态功能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面积km2 国家级生生态空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态保护红管控区域总面围 积 线面积 面积 取水口位于(120°19'9\,33°9'7\)。一级准保护区:二级保护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的通榆河(大区以外上溯2000米、水域,及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背水坡堤脚外丰区)饮用水源水下延1000米水域及100米范围内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14.83 0.91 15.74 水水源保护质保护 准保护区水域两岸背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和区 水坡堤脚外100米范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 围内的陆域 核心区(大丰区)范围:东界为海水-3米等深线(D11#至88#),南界从88#沿斗龙港出海河至94#,西界从99#折至97.2#沿线至97#折至96#,再从96#沿海堤公路中心线至95#,再经过92#至93#,再折至94#,北界至射阳一大丰界线。南缓冲区(大丰区)范围:东界为海水-3米等深线,北界为亭湖一大丰界限(从点28#至97.1#),西界从点29#直线至30#,沿一排河中心直线至31#,再沿海堤公路中心线至32#,沿直线至69#,再沿直线至JB26#,南界从点JB26沿四卯酉河东延线至D15#。实验区包含三部分,分别为:1.南盐城湿地珍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生物多一实验区(大丰区)范围:北界从点JB25#1059.禽国家级自自然保护区(大丰区)624.39(含65(含样性保沿海堤公路中心线至69#,沿直线至JB26#,435.26 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海域) 海域) 护 沿四卯酉河东延线至D15#,西界为临海高等(大丰区) 以外的部分(含海域) 级公路(从点JB25#至JB28#),南界从控制点JB28#开始,直线至JB29#,至JB30#,沿四卯酉河南3000米延长线至控制点D15.1#,东界为海水-3米等深线。2.南二实验区(大丰区)范围:北界以竹港出海河及其延长线为界,西界以20世纪50年代老海堤复河为界,南界以大丰—东台界线为界,东界以海水-3米等深线为界。3.东沙实验区(大丰区)范围:东界从控制点D23#经过D24#、D25#、D27#至控制点D28#,南界为大丰一东台界线,西界从控制点49.1#经49#至控制点50#,北界从控制点50#经过51#至控制点D23# 8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包含三部分:1.第一核心区5.01平方公里,从控制点M17直线至M18#,直线至M19#,直线至M20#,再沿直线至M17#。2.第二核心区I区6.18平方公里,从控制点Ml6#直线至JB38#,再沿直线至JB39#,至JB40#,直线至Ml2#,至57#,直线至M14#,直线至M15#,再至M16#。3.第二核心区II区0.30平方公里,从控制点Ml#至M2#,直线至M3#,直线至M4#,再至Ml#。4.第三核心区15.21平方公里,从控制点JB41#直线至55#,直线至M5#,直线分别至M5.1,M5.2,M5.3,直线至M6#,至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至53#,至56#,直线至M8#,至JB40#,大丰麋鹿国生物多54#,保护区国家级生态保家级自然保样性保至JB39#,至M9#,直线至44#,至JB41#。护红线以外的部分护区 护 其中,第一放养区中行政管理、科普宣教、(含海域) 接待培训、职工生活区、饲料饲草基地5.91平方公里为实验区,范围为(120°47'20.66\,33°00'43.11\;120°46'44.66\,33°00'22.39\;120°47'10.15\,,32°59'52.63\;120°48'50.30\,32°5942.94\;120°48'49.82\,32°58'59.69\;120°47'10.17\,32°58'59.22\;120°48'01.39\,32°59'56.82\);第二放养区饲料基地、职工生活区1.31平方公里为实验区,范围为(120°48'58.50\,33°00'32.60\;120°48'07.1\,33°00'02.4\;120°48'54.18\,33°59'48.80\;120°49'22.08\,一级保护区坐标为:120°23'29.8\, 33°11'21.14\;120°24'22.21\, 33°11'42.55\;120°24'25.76\, 新团河备用水源水33°11'35.03\;120°23'33.95\,/ 水源保护区 质保护 33°11'13.87\。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和两岸纵深各2000米的陆域范围 自然与大丰林海省大丰林海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人文景/ 级森林公园 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 观保护 大丰区境内通榆河水体及其两岸纵深各1000米陆域范围,以及与通榆河平交的斗龙港上溯5000米水域及南岸1000米范围 17.20 26.709.50(含 (含海域) 海域) 16.33 / 16.33 24.67 / 24.67 通榆河(大水源水丰区)清水质保护 通道维护区 / / 70.48 70.48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对于响水生态红线规划的相关要求。 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 项目所在地区域水、气、声环境功能类别划分见表1-8。 9

表1-8 区域环境功能类别 环境要素 大气环境 地表水环境 声环境 功能区划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功能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功能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 根据《大丰区2018年环境质量公报》,2018 年大丰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良好,水环境、大气环境略有超标,但当地已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蓝天保卫战中相应措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 经预测,噪声和废气均达标排放,所以本项目不会突破周边环境质量底线。 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 本项目水、电均由市政部门统一供应。项目所用主要原材料为稻子、麦子等粮食作物,有稳定来源。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用水量很小,用水不会超过水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使用农业用地进行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用地。符合土地使用的相关要求,未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④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 由于项目所在地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从产业政策相符性、规划相符性等方面进行对照分析。 表1-9 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相符性分析 序号 1 内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相符性分析 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关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2 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信产业[2013]183号) 项目,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3 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 4 5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 《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 10 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

1.9“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 新建项目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见表1-10。 表1-10 新建项目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表 文件 要求 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减少化工企业数量 治理太湖水环境 治理生活垃圾 治理黑臭水体 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治理环境隐患 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 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治理通榆河水环境 治理生活垃圾 治理黑臭水体 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治理环境隐患 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 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 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治理水环境 治理生活垃圾 治理黑臭水体 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及扬尘污染 治理环境隐患 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 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本项目生活固废有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均得到合理处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由附近村民清掏后施做农肥,远期排至污水处理厂。符合文件要求。 与本项目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苏发[2016]47号) 《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治理生活垃圾 治理黑臭水体 《盐城市大丰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对照《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2016.11.16)、《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城市大丰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项目属于农产品初加工服务项目,不在“两减六治三提升”之列,符合相关要求。 1.10选址合理性 11

盐城大丰丰业家庭农场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年用电量约为12.0万度,由市政供电部门供给。(3)消防项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设置消防设施。(4)贮运本项目设置潮粮库、1#干粮库、2#干粮库等,分别贮储原料(潮粮)、成品(干粮)。厂外运入运出采用公路运输方式。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6。表1-6项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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