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会人员按约定时间提前入场,不得旷会。确有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时,应在会议前及时向会议组织者办理请假手续。 2、 与会人员应主动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3、 参会人员应在开会前把手机振铃设在振动档上或关机,会议中如有
重要的电话需接听,应尽量降低声音讲话或走出会议室接听。 4、 开会期间不允许交头接耳,私下议论,如有异议,可经主持人同意
后发言。
5、 中途不得无故退会,如有特殊原因经主持人批准后方可离开会场。
第八条 会后总结
1、 会议组织者应在会后及时将会议记录整理归档,并形成会议纪要。 2、 会议上做出的决定、决议等,应尽快形成文件发至相关部门。相关
部门要将承办结果及时报送会议组织者。
3、 与会者应把会议上需向下传达的精神及时传达给自己下属,无需向
下属传达或需保密的内容,与会者不得向外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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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形象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加强与完善公司形象的建设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公司形象工作内容包括:广告宣传、促销活动、会议、厂区美化等。
第三条 公司形象工作管理原则
对外宣传统一口径、对外形象统一风格、宣传载体统一筹划、制作方案统一审核、批量物品统一制作。
第四条 项目申报
1、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有关企业形象建设工作(如会议、宣
传、促销等)的计划申请,申请上必须说明申请事项、原由、经费估算、时间及申请人等内容。
2、 各部门计划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
费用情况提出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方案审核
为保证公司形象宣传的一致性,根据企业形象工作管理原则,每次公司形象工作方案(包括文字底稿、图片、样品、效果图)必须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并签字确认,未经审核通过的项目,财务不准报销。
第六条 工作实施
1、 有关工作申请经批准后,即可按申请内容实施,办公室负责对工作
的指导、监督、检查。
2、 对与形象策划、喷绘、印刷、制作等主要项目有关的工作原则上必
须进行招标、且由中标单位承制。
3、 特殊情况需要另外招标的业务项目,公司办公室操作招标过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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