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旧电分/5并有效登记房号、业主名称等相关信息;不计小数;每月最后一天进行保 池回节 收 蓝5结算和网上录入公示; 卡会分/1员 推荐他万元 银成功推荐亲朋好友购房(需按积分计划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为有效,具体参见表后重要提示相关内容),并全款到帐。积分核算标准按购房实1际成交价款计算。蓝卡会员推荐购房需在取得会籍1个月之后方可获得人 卡会购房员 0分/1积分。 积分 金万元 卡会员
重要提示:
推荐亲友购房,您除了进行必要的介绍、推荐,还须完成一些简单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方可被确认为有效,包括:
首次来访申明推荐关您所推荐之亲友在首次来访万科项目时须主第一步 系 动向销售接待人员说明推荐关系 签订《认购书》时填写您在与万科签署《认购书》时须在认购书指定第二步 推荐相关信息 地方填写推荐人相关信息 您及您所推荐之亲友须在与万科签署《武汉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共同签署《会员推荐(自第三步 同》时拓印推荐人会员购)积分证明》(事后补签无效),并拓印您所卡卡号,签署推荐证明 持万客会会员卡卡号
为确认推荐的有效性,万客会将与您进行电话接受万客会工作人员第四步 的电话核查 沟通,期间请注意保证您在万客会登记之各种电话号码准确有效
如何兑付积分
随着积分不断积累,无论您处于哪个会员级别,万客会都将按照“1分=1元(人民币)”的兑付标准,将您的积分兑付为实物或现金奖励,具体兑付方式参加下表
通过网站、电话等方式获知自己本期积分计划的最终活跃积分额度 步骤1 全年任意时间 当活跃积分(未兑付)额度?? 活跃积分>=50 启动网上兑付申请流程,向万客会提供步骤2 全年任意时间 会员本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名称 每年4次,分别步骤3 为1、 4、7、10武汉万客会统一进行银行卡转帐 月月末一天 步骤4 转帐完成后48小时 会员在登记银行卡中查收积分奖励 活跃积分<50 未达起兑分值,积分将保留在数据库中与后期积分持续累加,直至达起兑分值
温馨提示
武汉万科欢笑积分计划仅针对武汉万客会会员有效,其中蓝卡会员身份生效30个正常后日方可参加推荐购房积分活动;
每积分季内,网上活动积分50分封顶(例如1-3月会员获取网上积分总额不超过50分);
每积分季内,电池回收积分5分封顶(例如1-3月会员提交61节电池,该项积分额度为5分满分),1季度内不满5节,按5节计,超过5节后,积分统计不计小数(舍去);
各期积分规则有所差异,第20期积分计划仅针对本期积分活动有效,往期
积分计划(1-19期)之规则不带入本期实施;
银卡会员、金卡会员自购(含直系亲属购买)武汉万科房产享受会员权益优惠(具体参见“会员权益”部分内容),不再参加“欢笑积分计划”、核算积分;
除特别说明外,“欢笑积分计划”之积分和优惠不与其它各种优惠同时享受(如大客户单位团购优惠);
积分不可转让;
本积分计划所指“购房”行为,均指武汉万客会会员个体通过二级市场直接从武汉万科购买在售住宅和商铺(不含车位),不包括三级市场交易(二手房交易);
团体购房、大客户单位购房(已享受相应折扣)不参加“欢笑积分计划”; 推荐入会与推荐购房的行为须在特定流程下办理方可确认为有效,请在参与此类积分活动前详细阅读本手册相关说明。如仍有不明,欢迎随时电话咨询武汉万客会工作人员;
万客会有权对积分过程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对于核查“不实”之情况,万客会有权取消相关积分,情节严重时,万客会有权终止相关会员会籍;
当会员自购万科房产或推荐购买万科房产发生换、退等交易变更时,原所办积分手续即时作废;
购房实际成交价款核算积分时,万位取整,千位及以下房款统一舍弃(如358888元取整后为35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万客会积分应为营业税中的个人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需要按照“服务业”5.8%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详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会员在兑付万客会欢笑积分时统一参照“劳务报酬所得”“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税种由税务机关确定,推荐他人购房、网上发帖等均存在“劳务”成分)由报酬支付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详情)。
会员在兑付万客会欢笑积分时需缴纳税款=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注:按照税法规定,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以一个季度结算一次,即按照当季度累计提交积分额度扣除相应税金。
营业税及附加计税方式:
★总积分款<100元,营业税及附加为0; ★总积分款>=100元,营业税及附加=积分×5.8%
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
★总积分款除去营业税后收入不超过800元,免个人所得税: ★总积分款除去营业税后收入大于800元但不足4000元时 个人所得税=(总积分款—营业税—800)×20%
★总积分款除去营业税后收入大于4000元小于25000元时 个人所得税=(总积分款—营业税)×(1-20%)×20% ★总积分款除去营业税后收入大于25000元小于62500元时 个人所得税=(总积分款—营业税)×0.8×0.3-2000 ★总积分款除去营业税后收入大于62500元
个人所得税=(总积分款—营业税)×0.8×0.4-7000
注:关于所得税代扣事宜,如您有任何不明,欢迎致电万客会027-82450700进行查询,或致电027-85492111查询(武汉市税务局咨询电话)。
未兑付之积分长期有效,万客会会员可在全年任意时间登陆网上会员积分
万客会的组织、实施和执行章程、入会、积分11331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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