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
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支护材料投入,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特制定《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掘进副矿长 副组长:掘进副总
成 员: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物资部部长、监审部部长、掘进队队长 。
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掘进专责负责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各区队技术员、材料员为本区队支护材料的监督员,负责本区队支护材料领取时质量、规格的查验工作。
二、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 一)生产技术部职责
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负责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新工艺。
3.负责确定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4.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5.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6.负责掘进巷道支护参数的设计优化工作,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支护材料的消耗量。
7.负责检查各施工现场使用的支护材料、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支护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地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二)安监部职责
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3.负责对支护材料现场实时监管工作,发现有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三)物资部职责
1.负责支护材料的采购、审批、领用和发放、仓储、装卸等管理工作。
2.负责对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3.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4.负责对不合格支护材料的返厂、回收等工作。 (四)监审部职责
1.负责对支护材料采购、审批、领用和发放、入矿检验、验收、抽检、送检等工作的过程监管工作。
2.在过程监管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使用单位职责
1.每月依据矿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向支护材料管理办公室、物资部办理填报支护材料需用计划,并逐级审批。
2.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3.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生产技术部提出的支护要求和变更措施,领取和使用支护材料。
4.认真配合生产技术部搞好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试验和推广工作。
5.负责搞好施工现场支护材料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