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
主编单位: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 批准部门:宣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施行日期:2011 年1 月1 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宣政办【2010】103号 关于印发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防治实施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前 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促进住宅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由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编制了《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该规定以现行国家验收规范为主要依据,从设计、施工、材料、管理等方面提出控制方法,对个别“指标” 提出了高于国家规范的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项目主要指施工过程中易出现的、工程结束后影响安全、使用功能和外观质量的问题。
本规定的编制,遵循科学性、使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实地调研部分地区,广泛征求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必要的、大量的基本资料,并经多次研讨和修改完成。本标准共分15章,分别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基基础工程5;地下室工程;6砌体工程;7混凝土结构工程;8楼地面工程;9装饰装修工程;10屋面工程;11给排水及采暖工程;12电气工程;13通风与排烟工程;14建筑节能工程;15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
为了进一步提高标准质量,便于今后修订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完善之处,随时将资料和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13楼),以供今后修改时参考。
本规定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 参编单位:宁国市建设监督管理站
泾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广德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宣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宣城市施工图审查事务所 宣城市华厦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宣城市同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安徽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宣城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郜建平 陈 硕 风晓松 洪建华 张建萍 丁永涛 王 平 王康斌李春牛 李玉林 刘朝明 刘 皓张 欣 周慧明 胡金春 桂烈金
杨 帆 毛建文朱毅韧曹晓宝余山雾
吕宝华许 平
目 录
1总则…………………………………………………………………………7 2术语…………………………………………………………………………8 3基本规定……………………………………………………………………9 4地基基础工程.……………………………………………………………10 4.1沉降变形对上部建筑的影响 ………………………………………10 4.2桩身质量不符合要求 ………………………………………………10 5地下室工程 ………………………………………………………………13 5.1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 ………………………………………13 5.2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 …………………………………15 6砌体工程 …………………………………………………………………16 6.1砌体裂缝 ……………………………………………………………16 6.2砌筑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18 6.3砌体标高、轴线等几何尺寸偏差 …………………………………19 7混凝土结构工程 …………………………………………………………21 7.1混凝土结构裂缝 ……………………………………………………21 7.2混凝土保护层偏差 …………………………………………………24 8楼地面工程 ………………………………………………………………26 8.1水泥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 ……………………………………26 8.2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渗漏水 ……………………………26 8.3底层地面沉陷 ………………………………………………………28 9装饰装修工程 ……………………………………………………………30 9.1抹灰工程空鼓、开裂、渗漏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