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高雄师范大学推广教育、资产使用费及权利金 (含学生宿舍、车管费)收支审核作业 Ⅰ.作业要项表
项目编号 会2-04 国立高雄师范大学推广教育、资产使用费及权利金 (含学生宿项目名称 舍、车管费)收支审核作业 承办人员 张艳珠 分机6521 进修暨推广部、教务处、学务处、生辅组、课外活动组、、总相关单位 务处、、事务组、师陪中心、语教中心、电算中心等 办理时间 每年1月至12月(经常性业务) 一、编制记帐凭证时,应注意是否开立正确会计科目,其与收据之资料(如计画代码、缴款人、摘要、金额)是否相符。 二、各项自给自足之收入,依据应归属之会计科目列帐及设置专项计画控管收支,并依各所属收支管理要点、国立大学校院校务基金管理及监督办法编列预算表,奉核後据以执行。 三、预算表编列,注意提拨校务基金额度、编列支出项目须符合各项支出标准。 四、依政府机关内部审核之各种相关法规、规则、准则、办法及注意事项 条例,办理涉及经费动支之申请、审核、付款、核销与预借案件之各项内部审核作业。 五、提醒业务单位承办人员应本重法务时之态度及诚信原则,办理经费核销作业,并对所提出之支出凭证(收据、统一发票或相关书据)之支付事实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应负相责任。 六、会办经费动支等案件,如发现有不妥(金额合计错误、与拟动支科目用途不符、预算已无余额、未编列预算者),洽业务单位作必要之补充或修正,若需提出意见者,应力求具体、明确,并掌握办理时效。 七、应随时注意相关法规、行政规则及解释令含有无新增或修订。 八、年度结束前,延续下年度继续支用之自给自足计画,办理保留。 一、岁计类: (一)预算法 (二)中央政府附属单位预算执行要点 (三)中央政府各机关采购公务车辆作业要点 (四)教育部及所属机关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补充规定 (五)各机关单位预算财务收支处理注意事项 二、会计类: (一)会计法 (二)内部审核处理准则 (三)支出凭证处理要点 (四)公款支付时限及处理应行注意事项 (五)中央政府各机关执行单位预算有关用途别科目应行注意事项 (六)行政院主计处编订之支出标准及审核作业手册 相关法令 (七)国立大学校院校务基金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 三、审计类: (一)审计法 (二)审计法施行细则 四、其他类: (一)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子法 (二)政府采购法施行细则 (三)机关主会计及有关单位会同兼办采购办法 (四)中央各机关未达公告金额采购兼办办法 (五)主计法规辑要所收录之其他相关法规 (六)国立高雄师范大学推广教育收支管理要点 (七)国立高雄师范大学场地设备收支管理要点 (八)国立大学校院校务基金管理及监督办法 一、出纳组将各项收入款项并开立自行收纳统一收据,通报会计室。 二、会计室依据相关规定审核收据。 三、会计室依据审核完成之收入款项收据,归入应所属之会计科目,编制记帐凭证,若属自给自足项目,则依业务单位提供收入款项名称设置专项计画编列计画代码,控管收支情形,非自给自足收入款项直接纳入校务基金,以会计科目统计收入数据。 四、自给自足之收入收齐後,业务单位依据收入数据已编列预算表送核後据以执行(预算表之编列须符合各项收支管理要点之规范及相关支出规定)。 五、若收入款项尚未收齐,预算表尚未编列,需事先动支支出(开班费用等),应叙明动支项目及缘由专案签准学校垫支,编列预算表时应列入预算归垫。 六、业务单位提出申请案应叙明经费用途、经费来源并检附预算表表或签准案【其动支项目应於预算表(经费运用表)内编列或专案签准】,并登录会计签证系统填上流水码。 七、经费动支倘需由其他单位经费共同分摊办理者,应先签会其办理方式 他相关单位同意,攸关资讯电脑、软体购置加会电算中心,采购授权额度以上(或未授权单位)及各种修缮之申请案须先会总务处相关单位,购置案件项目中应采共同供应契约者,而不宜采用者,应附签准案(若达公告金额十分之一以上不采共同供应契约之案件,应注明采购方式,若未达公告金额以上,但达公告金额十分之一以上,需采限制性招标案件,应附签准案),签准案可并申请单呈核。 八、申请案经会计室审核通过,依行政程序陈请机关首长或授权代签人核定後,准予动支经费。 九、动支经费单位(采购授权额度内)或总务处相关单位检齐相关原始凭证,收据或发票黏贴於凭证用纸,填写财产增加单送动支单位验收後,并检附申请单送核(采购授权额度内采购案件需会签总务处相关单位)。 十、记帐凭证送请主办会计或授权代理人签核後,按日汇集记帐凭证列印传票递送单及结存日报表(由艾富系统产生)送出纳组,出纳组将支出传票及现金转帐传票等应办理付款记帐凭证,据以开立支票并记帐凭证送会计室及机关首长或授权代签人签核。 十一、出纳组将记帐凭证金额登录於出纳现金备查簿,并编制现金结存表。 十二、年度结束前,延续翌年度继续支用项目(以支出面办理保留)之自给自足计画於翌年元月5日前填写保留申请表,送会计审核後,送机关首长或授权代签人签核。 附件一 国立高雄师范大学推广教育收支管理要点 附件 附件二 国立高雄师范大学场地设备收支管理要点 II. 国立高雄师范大学推广教育、资产使用费及权利金 (含学生宿舍、车管费)收支审核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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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项收入
是 开 始 出纳组将收据暨通报单送会计室办理加总、审核等 出纳组开立自行收纳统一收据 是否正确 否 是 检视是否属自给自足收入 否 确定应归入会计科目,挚开收入传票纳入校务基金 确定应归入会计科目,挚开收入传票并带入计画代码 款项收齐後业务单位编列预算表会相关单位後送核送核 否 主办会计或授权代签人签核记帐凭证 检视是否依据相关规定编列,是否加会相关单位 主办会计及机关首长或授权代签人签核 是 按日汇集并其他记帐凭证列印传票递送单及结存日报表(由艾富系统产生)送出纳组 核定预算表影本送会计室二、动支申请 据以登录核定数即可办理结束 开 始 动支程序 业务单位提出动支经费申请,并登录签证系统填上流水码(附签案、预算表或经费运用表等) 是否须会签其他相否 是 签会相关单位 有无预算编列,用途是否填写 是 支付各项酬劳,检视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是否合理,并於系统上审核,会签填上预算科目,送核。 购置项目,检视是否超出采购法规定额度,是否注明采购方式,提醒依采购法规定办理。并於系统上审核,会签填上预算科目,送核。 否
是否核准 签注意见退回原单否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