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年)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城镇化工作的系列重大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围绕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着力在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优化行政区划和创新城市管理、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实质性突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二、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
(一)构建一河两岸三组团核心区。加快实施城市北跨发展战略,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空间、提升省会功能。统筹滹沱河北岸区域城市与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和发展。加强产业园区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接,鼓励制造业向园区内集中发展,通过产业的集中,带动人口聚集。按照“低碳、生态、智慧”的理念和国家级新区的标准搞好正定新区建设,重点发展新兴城市功能,打造滨水宜居宜业生态新城。恢复正定古城历史风貌,推动古城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发挥好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优势,承接
产业转移,抓好产业发展,建设石家庄产业新高地和加快发展的新引擎。
大力改造提升主城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和承载能力。严格控制大规模旧城改造,逐步降低城市开发强度和密度。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优先安排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重构主城区功能,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加强城市风貌建设,注重文化传承,努力在现代城市形象展示、省会城市名片打造、综合服务能力升级、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上实现大突破。
加快藁城、栾城、鹿泉三组团同城化发展步伐,按照中心城区标准,在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城市管理等方面实现与中心城区的同质化建设。
藁城区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依托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藁城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机械制造、光电通信等产业,尽快形成东部新区组团。鹿泉区加快生态建设、产业升级和人口集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文化创意以及休闲旅游等产业,以获鹿镇、白鹿泉乡、石井乡为基础,建设都市休闲旅游度假区,形成西部生态休闲新城组团。栾城区加强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装备制造基地,重点提升通用航空、轨道交通、能源装备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设南部新区组团。
(二)建设“一横一纵”城镇发展轴。打造承接京津、对接中原的城镇发展南北纵向轴。加快建设以京广铁路、京广客运专线、京港
澳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为纽带,以城镇和工业聚集区为支点的南北向城镇发展轴。向北抓住石家庄融入北京“一小时交通圈”良好机遇,全方位深化与京津的战略合作,承接京津资金、项目、产业、人才、信息、技术、消费等方面转移;向南扩大与中原经济区的交流合作,依托冀中南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切实提高在区域合作中的首位度。
建设借力沿海、引领腹地的城镇发展东西横向轴。加快建设以石太-石德铁路、石太-石济客运专线、石太-石黄高速、石津高速等交通干线为纽带,以城镇和工业聚集区为支撑的东西向城镇发展轴。向东通过加强与环渤海港口的战略合作,强化石家庄内陆港功能,健全集疏运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以商贸物流、信息服务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向西引导腹地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深化与临港产业的衔接,促进海陆经济一体化,让内陆城市借力沿海发展,成为晋、陕、蒙外联内引的纽带和京津向中西部辐射的“第一中枢”。
(三)深入实施中东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中部引领、东部突破、西部优化”分区发展战略的实施,全面协调城镇化、工业化与生态建设的关系,统筹产业、城镇和人口布局。
中部区域:要拉开城市框架,疏解老城区功能,做大做强城市经济,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引导城市由过度集中向分散组团式发展,实现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打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龙头带动区和城乡现代化建设标志区,领跑全市发展。
东部区域:要集中力量改造和建设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大力推进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产要素集聚能力,实现东部城市
功能显著提升。加快推进产城融合,以产业聚集区建设为突破口,发展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的大园区,提升全市的工业化水平,增强全市的综合经济实力。
西部区域:按照生态城市(镇)建设要求,加快县城及重点建制镇的改造和建设,增强城镇人口吸纳力和承载力,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加速富民强县进程。充分发挥自然旅游资源优势,统一规划,整体开发,重点发展绿色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生态农业和休闲旅游业,形成西部山区人口和产业集聚中心。
三、全面提升城市功能
(四)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用足用好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城郊村和易地搬迁进入城镇的村庄逐步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推动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发展相结合。明确各县(市)、区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任务和完成标准,加强对县(市)、区的督导检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加大棚户区改造融资力度,鼓励承接主体积极向国开行、农发行申请专项建设基金。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抓好目标任务落实,2016年及以后年度新启动的棚户区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到2024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每年开展四次以上工程质量巡查,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进行重点督查。
(五)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编制综合交通战略规划,谋划建设快速路和主干路系统,拉开城市发展框架,缓解城市交通压力。重点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3号线一期首开段工程建设,力争
2017年6月正式运营。启动1、3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工程。加快完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特别要做好主城区与周边县轨道线路土地规划控制工作。加快裕华路西延、中华大街北延、新胜利大街等道路建设,增加街巷支路密度,到2024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按照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要求,加快BRT快速公交线路建设,力争2016年年底前建设完成体育大街快速公交线建设;2017年年底前完成1-2条共约30公里快速公交线路。加大公交专用路建设力度,2017年年底前对具备施划公交专用道条件的城市道路,按规定全部完成施划任务。到2024年年底前,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汽车线路网比率达到63%。打造舒适的慢行交通环境,新建、改造立体过街人行设施和不同等级的自行车道,创建良好的步行、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换乘体系。加快南二环东西延、和平路高架西延等主城区通往组团城区道路和运河桥客运站搬迁等换乘枢纽站建设,构建都市区快速交通网络。严格落实充电设施配置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0%、10%、10%。
(六)统筹规划和改造建设地下管网。围绕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合理布局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地下管网,试点期间(2016年-2024年)完成新建地下综合管廊45公里任务。逐步实施老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同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重点对老旧小区、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大院实施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