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平顶山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10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6份,乙方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附件
(1)三年框架服务协议 (2)政务云服务水平协议 (3)服务目录单元价格清单 (4)成交通知书
(5)项目采购文件(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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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投标文件(另册) (7)运行监管计划(另册)
(8)保密协议、接触甲方信息人员名单(另册) (9)应急响应方案、灾难恢复方案(另册) (10)考评办法 (11)其他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12
日
附件1:
三年服务框架协议
(暂定)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政务云平台服务。乙方利用其资源为甲方提供电子政务云平台搭建、政务云运营平台建设,配合新增应用上云、已有应用迁云,完成政务云监管平台接入,以及政务云平台软硬件的运行维护、相关培训等所有服务。
二、本合同为平顶山市政务云主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框架合同,本框架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具体服务合同甲乙双方按年度签订。
三、本框架合同有效期内,每年服务合同到期时,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当年服务水平进行评价,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满足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参考上一年度合同与乙方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四、本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足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整改。若乙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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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政务云服务水平协议
一、服务可用性 (一)指标定义 (1)计划内停机时间
乙方提前通知且经甲方认定的,为系统正常升级、更新、维护导致的服务停机。 (2)服务中断时间
乙方提供的机房、网络、安全、虚拟机、物理机、存储、运维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引起应用系统失效时间,经甲方认定由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系统失效不包含在内。
(3)正常服务运行时间
当年总运行时间(按365天计算)减去服务中断时间。 (4)服务可用性
正常服务运行时间除以该年总运行时间,即:
服务可用性=(365×24×60×60秒-单个应用失效时间之和(秒))/(365×24×60×60秒)。
(二)指标要求及测量方法 (1)指标要求
政务云平台的服务能力须保证各个应用系统可用性不低于99.95%。即全年单个政务应用失效时间之和不超过365×24×60×0.0005=262.8分钟。
(2)测量方法
表1 服务可用性指标测量方法表 序号 指标名称 1 2 正常服务运行时间 服务中断时间 测量方法 向甲方及第三方提供测量结果查看接口,并确认检查结果 向甲方及第三方提供测量结果查看接口,并确认检查结14
果 (3)补偿或赔偿
乙方的单个应用服务可用性指标未达到要求的99.95%,超过该时间则每分钟扣除服务费500元人民币。
二、信息安全责任事故考核 (一)指标定义
信息安全责任事故是指由乙方提供的机房、网络、安全、虚拟机、物理机、存储、运维等方面出现问题引起的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经甲方认定由非乙方引起的信息安全责任事故不包含在内。
(二)指标要求及赔偿办法
根据安全责任事故对政务应用系统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安全责任事故划分为5个等级。其中1级危害程度最高,5级危害程度最低。3级和3级以上的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称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表2 安全责任事故指标测量方法表 分级 描述 1 对电子政务云平台所承载的应用系统造成扣款金额 赔偿相应损失并备注 追究相应法灾难性的危害,并对事发单位利益造成灾难处以20万元罚款 律责任 性的损失。 2 对电子政务云平台所承载的应用系统有极赔偿相应损失并追究相应法其严重的影响或破坏,并对事发单位利益造处以10万元罚款 律责任 成严重危害 3 对电子政务云平台所承载的应用系统造较赔偿相应损失并 为严重的影响或破坏,并对事发单位利益产处以5万元罚款 生一定危害 4 对电子政务云平台所承载的应用系统及事发单位利益有一定的影响或破坏 5 对电子政务云平台所承载的应用系统及事15
赔偿相应损失并处以2万元罚款 处以1万元以下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