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质量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204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质量工程系列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的申报范围:各市以及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管企业等申报质量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的申报范围:参加2017、2024年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中央驻鲁单位委托评审的,需提交经中央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的委托函,并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评审结束后,及时反馈评审结果,由出具委托函的部门(单位)按规定核准公布和发放证书。
3.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
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有关政策要求
2024年全省质量工程系列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改系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2.破格申报评审。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质量工程系列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需经业务测试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其他申报人员不参加测试。省质量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将对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评审前的专业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外语和计算机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文件要求,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高级工程师资格,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具体要求。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
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4.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聘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对待;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
5.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24〕5号)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
6.援藏、援疆、援青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255号)规定执行。
7.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基地)后在我省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参加职称评审,其在站(基地)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 8.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
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9.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由各设区的市和省直部门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要求。经批准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规〔2024〕1号)有关规定执行。
10.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1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204号)有关政策执行。
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一)网上申报
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
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网络注册并填报(http://124.128.251.110:8185/)。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A3纸型,从系统中导出并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5.《“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6.近五年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破格推荐报告1份(原件)。
8.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4纸型,原件),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
关于报送2024年度质量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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