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工程考试试题(答案)
一、 填空题
1、 从事深基坑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的乙级及
以上工程勘察资质;基坑深度超过10米或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深基坑工程,必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的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设计单位的主要设计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或结构工程师资格。
2、 深基坑评审专家组应从“青岛市建筑施工深基坑工程专家
库”中选出,至少由2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岩土工程师、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5人以上组成。 3、 深基坑工程设计计算和分析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
规程、规定和标准进行,充分考虑地面附加荷载、地表水、地下水和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提出对周围环境保护和避免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4、 深基坑坑顶周边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塔吊等
大型设备和搭设职工宿舍。
5、 在深基坑周边2倍基坑深度距离范围内,确需搭设办公用房、
堆放料具等,必须经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验算,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基坑进行特殊加固处理,加固方案必须经原专家组评审。
6、 遇台风、大雨及地下水位涨落大、地质情况复杂等情形,建设
单位、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加强对深基坑和周围环境的沉降、变形、地下水位变化等观察工作,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 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分别控制好实体质量和安全,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工程档案。同时必须积极配合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8、 排桩支护结构中混凝土试件留置及试件养护情况:标养试件
(块)每浇注50m3留置1组,每台班不少于1组,同时应留置适当数量的同条件养护试块。
9、 锚杆(锚索)施工中,砂浆强度试块留置:每30根锚杆不少
于1组,每组试块数量为6块;(同条件)
10、 钢筋混凝土桩完整性检查抽取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进
行低应变检测。
11、 锚杆抗拔力验收试验: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3根。
12、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JGJ120-2012对工程复杂程度划分
为三级:软土地区按深度划分复杂程度: 深度6<H≤12M,复杂程度中等;
13、 深基坑工程施工中,水是基坑工程的天敌,据统计70%以上的基坑工程事故是水害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14、 挡土墙(桩)入土深度或承载力不足可能出现坑底土体隆起或支护结构较大沉降。
15、 支护设计中,第一道支撑(或锚杆)位置过低可能出现顶部位移过大。
16、 深基坑工程经数据统计,出现事故最多的原因涉及的单位是: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17、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围护结构、挖土、降水、环境保护、监测等内容,并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18、 建设单位应委托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
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19、 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 20、 深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工后、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建
设、深基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深基坑工程进行联合验收,对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稳定性、时效性等方面出具书面意见,并报当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合格后方可进行地下结构施工。 二、简答题
1、 简述《青岛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中深基坑工程的内容。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计、围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控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2、 《青岛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中,何为深基坑? 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3、 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持哪些
文件和资料办理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1)深基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合同; (2)深基坑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 (3)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报告;
(4)加盖评审专用章的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5)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建筑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其他文件资料。
4、 深基坑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1)已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2)施工技术资料及验收资料完整; (3)基础施工至±0.00或全部支撑结构拆除;
(4)检测、监测结果符合要求,检测、监测资料完整; (5)基坑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已处理完毕。 5、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当具备常规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执行规范、规程、设计中所规定的施工程序的技术措施;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控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供电及市政管线的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应急抢险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