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4.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5.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3.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按照上述提交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于9月25日前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复试。
3.我校根据申请人的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资格,并于9月30在研究部网站公布具有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名单。
四、录取
我校将于2012年6月中旬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
1.《太原理工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6)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