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章) (章)
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编制时间:
电
电 话:
二 O一三年六月
设计投标须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可 行 性 研究报告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 工程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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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选址
意 见 书 用地规划 许可证 本项目 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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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拟建建筑
结构及层数 拟建建筑 高度
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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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期要求 设计单位资 质等级要求
投标保证金 建筑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数额 5 千元
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 2013 年 月 日 现场踏勘 招标答疑
地点 地点
地点 书面形式送达各投标人 时间 自行踏勘
时间 2013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设计方案及效果图正本一份,副本
受理
单位
四 份,并附光盘一份 地 点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日(下午)15 时 00分 月
30 分钟开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上述指定地点接 开标会前 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其余时间恕不接收。 时 间 地 点
2013 年
月
日(下午)15 时 00分
开 标 会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资金到位情况 基本到位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服务 。 本工程由中标单位完成设计方案的整合优化设计和初步设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
包括以上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
2.工程设计基本条件:
详见设计任务书(附件一)
3.上述工程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国家、
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进行招投标,并得到
办公室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邀请 招标方式择
优选定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建筑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在经营业务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主要设计
人员中有不少于二名注册建筑师; 主要设计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者不少于三名;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
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
及资格证书;
(4)外埠进赣设计单位在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有关证书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
开标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截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
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资格审查文件。
(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六十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
止时限 三十
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
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
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将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为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
招标答疑记录。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报送监督部门备案。
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送达各投标人。补充通知将按发出的先后顺序编号发布,如先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充通知为准;如补充通知与已售出的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通知为准。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人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参照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 [2002]10
号)文件规定,结合
市场行情,合理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
的设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工程设计招标采用方案设计确定设计单位,并负责完成初步设计,所有工程设计
投标报价应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二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报价。包括讨论成果、
评审成果与最终成果的文本和图纸的印刷制作及运输等费用及项目组设计人员差旅费用
等,具体成果文件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中标人完成所有设计文件按中标价计取设计费不做方案设计补偿。
对未中标候选人不实行落标补偿。招标人有权根据设计方案,由中标人整合优化完
善其设计方案。
3.投标人工程设计投资估算价超出招标人本招标项目计划投资额为无效投标,投标
文件退回。
4.投标人一律按建筑面积约 14 万平方米提交设计方案及效果图,投标时方案仅为
评标所用。中标人不得以投标时所报方案为设计方案,如业主需修改或优化,应按业主
要求完成。
5.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
固定单价 方式报价。
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
[2002]10 号)文件
的规定,结合赣州设计市场行情,招标人的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万元,最低控制价价为万
元,投标人在等于或小于招标最高控制价大于或等于最低控制价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
价,投标报价采取固定单价,中标后不作调整。
7.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其后四舍五入。
8.设计收费的调整
(1)设计工程量变更引起设计收费上下浮动,在 ±10%以内(含)的,不予调整;
(2)设计工程量变更引起设计收费上下浮动超过
± 10%的,超过的剩余部分,按投
标人设计收费水平进行增减。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设计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格的影响,设计中属工程
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并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
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
争。
9.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成果的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及资格证书及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设计班子组织结构;
(5)投标承诺书,目标控制承诺;
(6)外埠进赣设计单位在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7)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
(8)《投标资格审查表》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标文本证书为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标、评标时核验原件,未按上述要
方案设计招标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