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基础部 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实施方法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与人材培育的质量紧密相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基础部各项工作的核心。为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实施方法。 一、教学预备工作的检查
(一)每学期开学前,各任课教师必需认真学习《教师教学任务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依照《教师教学任务书》的内容及大体要求实施。
(二)任课教师必需于每学期开学前填写《教学打算进度表》,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签字,交部办公室保留,作为检查教学进度的依据。 (三)各教研室主任必需于每学期开学前认真检查本教研室新学期各门课程任课教师的教案。教案提要本是不是齐全、标准,教学内容是不是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合格者将由教研室主任填写《教学打算进度表》并在教案本上签字;不合格者,提出改良意见;修改后仍不合格或拒绝修改,那么不得安排上课。
(四)部行政负责检查办公室、资料室等的开学预备工作。
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
(一)每学年度的11月上旬、5月上旬为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时刻。 (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内容包括:(1)教案、教案提要本是不是
标准、齐全,是不是符合《教学大纲》;(2)教学进度是不是符合教学进度打算表;(3)作业批改,辅导答疑等情形。
(三)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由各教研室负责实施;检查结果由教研室主任写出书面报告,交部办公室存查。
(四)每学期各教研室至少组织一次教学观摩活动;教师之间要彼此听课;教研室主任应付本教研室教师的讲课情形有较为全面深切的了解,一学期内至少对每位教师的课听一次;所有听课都应有听课记录;在观摩教学和听课的基础上,对教师的讲课情形进行评议,分析优缺点,提出改良意见;评议要有文字记录并形成书面分析,总结报告交部办存查。 (五)每学期至少对教师的讲课情形进行一次讲课班级学生问卷调查和座谈评议,征询学生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部行政教学负责人对上述材料进行了分析、整理后,将意见及时反馈给讲课教师。
(六)依照课程特点或进度情形,部份课程可于期中进行一次测评考查,以查验教学质量;考查、测评结果作为学生期中成绩。 三、期末教学质量检查
(一)每学期末,依照教学打算,对所有课程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以闭卷为主,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能够小论文,或课堂出题考查,或面试。 (二)试卷命题按学院要求应有A、B卷,并附标准答案;命题应遵循学院有关精神;试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送部主任审查,同意签字后付印。
(三)阅卷实行集体阅卷;同一课程有多位教师应实行流水作业;评
分应客观、公正,不打人情分,亦不得有违师德故意压低学生成绩。 (四)阅卷终止后及时统计分析考试成绩,填好记分册和试卷及成绩分析表,将试卷装订成册;考试成绩、分析材料和试卷及时报送部办公室。 (五)考试前任何任课教师都不得暗示或圈定考试范围或重点,亦不得有目的的针对考试进行温习。
(六)期末各教研室还应付任课教师的教案、教案提要本和作业情形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果应有文字记载。
(七)考试、阅卷终止,部教学负责人会同办公室主任,对该学期试卷质量、考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四、按期、不按期教学质量检查或抽查
(一)部党政领导要深切课堂听课,每学期很多于四次,听课要有记录,全面深切地了解每位教师的讲课情形、评判其教学质量。部、教研室领导听课事前不打招呼,随机进行。
(二)部领导可随时抽查教师的备课和作业批改情形。 (三)部有权决定对部份课程进行教考分离。
五、教学质量检查结果与教师的聘用、评优、升级、晋职等挂钩。 六、本实施方法未尽事宜,由部教学指导组负责说明。
基础部 2005年10月10日
关于忻州师范学院中文系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实施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