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机构推荐成功就业奖励承诺书
本机构符合申报推荐成功就业的范围及条件,现向审核机构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机构已合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提供的花名册人员均由我单位职业介绍后实现就业;
3、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件材料、虚报冒领等欺瞒行为,自愿接受下列处罚:
(1)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之规定,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补贴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补贴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补贴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3)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单位:(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2:
人力资源机构推荐成功就业奖励申请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机构名称 (盖章) 单位负责人 经 办 人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证号 基本户账号 用人单位确认推荐 就业情况 经确认,该机构推荐成功就业人。 (用人单位盖章) 申请奖励总额 区人社部门 审核意见 经认可和审核,符合享受推荐成功就业奖励人,金额元。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社部门 复核意见 经复核,符合享受推荐成功就业奖励人,金额元。 (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3:
人力资源机构推荐成功就业奖励人员花名册
人力资源机构名称(盖章):
劳动保障证号: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区人社部门核实 序号 社会保障卡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签订劳动合同起始时间 是否就业登记 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