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综合事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24]218号)要求,我院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对我院的综合事务项目,进行了支出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及主要内容
综合事务包括对检察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印刷法律用品、购买业务设备耗材、订阅业务报刊资料、开展检察官文联工作、购买劳务服务、办案业务技术用房物业管理、食堂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等综合管理工作,目的是保障检察院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综合事务的主要目标是为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的阶段性目标为培训干警25人次,印刷法律用品1000本。检察业务人员参加培训人数比上年提高5%,培训目的的达成率95%以上。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海南省财政厅年初预算批复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并
于批复后下达预算指标,2017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7万元,总共支出177万元,其中:劳务费76.61万元、物业服务费34.1万元、食堂管理费17.22万元、培训费10.28万元、印刷费1.17万元、购买业务耗材费4.35万元、业务报刊订阅7.69万元、审讯室、周转房等保洁服务费10.92万元、业务宣传广告费14.49万元、党建活动费0.17万元。该项目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我院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要求,在预算范围内使用,专款专用。在资金支付过程中,我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支付的每一笔款项都按我院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并经国库支付局会计核算站审核,确保了资金支出的合理合规性,资金使用较为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陵水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事务管理的目标是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本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两房”物业服务、食堂管理、劳务派遣、检察干警培训、业务宣传、业务报刊资料订阅、检察官文联及党建活动等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办案业务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我院2015年9月与海南仁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物业服务区域主要包括:办公楼、办案区审讯室、6套周转房、庭院绿化等。
2.服务项目:水电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财产看护与安
全防范、保洁服务与环境卫生维护、环境绿化养护以及物业管理相关的后勤保障。
3.物业服务费标准:每月41,535.00元。 (二)食堂烹饪管理服务
我院2017年3月3日与海南味味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食堂烹饪服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味味佳为我院提供食堂烹饪服务; 2. 服务费用:每月21,530.00元。 四、绩效评价概述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1.开发绩效评价框架
绩效评价框架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中心。评价小组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24]218号),设计了绩效评价框架,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评价指标进行量化和具体的分析。设计出了15个关键评价指标,形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支持评价指标证据进行了多方面的搜集和整理。
2.对种类指标进行整理分类、筛选和优化
评价小组针对关键评价问题,首先根据其内容收集和采集所需资料,并对此进行分类整理,选取绩效评价指标;然后按各指标的内在因果、隶属等逻辑关系进行分解,对各指标进行整理分类、筛选和优化,消除了各指标间的重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