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验项目的重要性和工艺要求,分别确定由司炉班长,专业技术人员,检修负责人验收。
检修项目完成后,应在检修总负责人主持下,根据检修规程有关标准、规定和技术要求分别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分步试运验收。
锅炉的整体试运行应在厂技术总负责人主持下进行。 全部检修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分别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
锅炉投入运行一段时间后,检修负责人要定期进行现场检查,详细询问和了解检修后的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司炉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检修后的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
(五)、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
1.目的
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司炉工的安全管理操作。 3.工作内容
锅炉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锅炉在升火前,首先应检查锅炉水位。
检查安全附件和联锁保护装置,如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高低水位警报器,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
检查各种不同用途阀门应处位置。 熟悉各种辅助设备的开启顺序及要求。 对回转设备进行盘车和试运转。 掌握对电机,轴承温升的要求。 水处理设备是否具备升火要求。 锅炉的点火、运行
燃烧器再点火前先吹扫,吹扫时间不少于20秒。
当锅炉压力小于设定的低压力时,启动燃烧器大、小火。
当锅炉内压力达到压力中间值时,关闭大火,小火状态保持不变。
当锅炉内压力达到设定的高压力时,关闭燃烧器小火。 锅炉的升压
锅炉的升压速度不能太急促,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的操作和检查工作。
当汽压升到时,应关闭放空阀,按照正常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表。
当汽压上升到时,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当汽压上升到时,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当汽压上升到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及排污设备。
当汽压上升到工作压力2/3时,应进行暖管工作。
锅炉的通汽
自冷炉开始时即将主汽阀开启,使锅炉和管道同时升压。
在锅炉升压时,将主汽阀及其旁路阀关闭,直到接近工作压力时,再开启旁路阀进行暖管。
通汽后应检查疏水阀,旁通阀,及其他各种阀门开闭状态是否正确。 由于通汽造成气压下降,应及时调整燃烧。
在观察给水设备运行状态的同时监视水位,使其保持正常。 再次检查联锁装置等控制仪表。 锅炉的运行
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
安全阀每周进行一次手动排汽,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排汽。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应每周进行一次自动报警,联锁试验。 锅炉定期排污、连续排污应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调整,但定期排污每班至少一次,排污时一人操作,一人监视水位。
(六)、锅炉房维护、保养、清洁卫生制度
1.目的
定期进行锅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锅炉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使用状态常保持正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锅炉房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清洁卫生管理。 3.要求
每班司炉工必须对锅炉、辅机设备及周围场地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文明生产。 明确划分锅炉房内外卫生区域范围。
制定锅炉房管理标准,设备表面清洗、清洁须见设备原色。
对设备维护、保养落实到人。定机定责,做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
(七)、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
1.为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锅炉给水应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水质每小时化验一次,给水硬度〉时,应增加化验次数。 3.分别测定离子交换器及软水箱的给水硬度值。
4.与司炉工加强联系,根据锅炉水质变化情况做好排污工作。
5.做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食盐的保管工作。 (八)、锅炉房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司炉人员要保持镇静。准确判断事故原因,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和有关领导。 3.司炉人员在事故发生及处理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事故之后,应将发生事故的设备、时间、原因、经过及处理方法等情况详细记入锅炉运行记录中。
5.发生爆炸事故,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受到重大破坏超过或达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重大损失的规定时,除了为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受伤人员而采取必要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在特殊情况下,如不清理现场物件,可能使事故蔓延扩大,或严重堵塞交通,严重影响其它正常活动;有伤员需要紧急抢救,必须及时清理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变动现场。变动现场应尽量缩小范围。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保持原样,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
(九)、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厂内要害部门,非锅炉房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外来参观人员,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锅炉房。
2.锅炉房设备、附件、阀门等,非锅炉当班人员不准擅动。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4.不在带压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
5.锅炉房照明充足,道路通畅,消防设施齐全完好。
6.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
(十)、司炉工岗位操作规程
1.目的
为确保锅炉安全、连续、稳定的供应生产、生活用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司炉岗位的所有操作人员。 3.相互关系
直接上级:司炉班长。
服从司炉班长的直接领导,及时上报锅炉运行情况。 与其他员工相互协调工作。 4.职责
负责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的运行,满足全厂用汽需要。
负责锅炉设备的定期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抄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负责及时上报、处理锅炉设备事故,并做好相关记录。 负责锅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负责消除锅炉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 负责锅炉设备、设施的卫生清洁工作。 5.工作内容
设备启动后,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的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
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将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记入运行记录中。
做好燃料、蒸汽、水、电的消耗(供给)量的记录,确保烟汽排放符合环境卫生要求。
随时清理锅炉及附属设施的卫生,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通畅。
设备故障及时维修,保持锅炉房设备完好率≥90%。 负责消除锅炉房的跑、冒、滴、漏.保持静密封点率≥‰,动密封点泄漏率≤2‰。 6.操作要点
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当班司炉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脱岗、睡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当班司炉工在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7.质量记录
《锅炉运行质量记录》
(十一)、水质化验岗位操作规程
1.目的
确保向锅炉供应合格的软化水,保证锅炉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质化验员的操作。
3.相互关系
直接上级:锅炉班长。
服从锅炉班长的直接领导,及时水质化验情况。
与本部门其他员工相互协调工作。
4.职责
负责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连续稳定的向锅炉供应合格软水。 负责定期检测锅炉水质情况,并及时、准确填写锅炉用水检测记录。 负责水质检测设备及设施的卫生清洁工作。 5.工作内容
启动锅炉设备前,检测水质情况,并反馈给本部门负责人。 锅炉设备正常运转后,每小时至少测定一次给水硬度及PH值。
每小时至少测定一次炉水碱度、氯根及PH值,将炉水化验值予以记录,并通知司炉工,督促其排污。
保持软水箱、除氧水箱中的水位>60%。
做好食盐的储存、管理、投盐、降低盐耗工作。
做好化验仪器、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洁及保管工作。 6.操作要点
当给水硬度超过时,应增加化验次数,及时切换失效的钠离子交换器,并进行再生处理,并将给水化验值和离子交换器的运行情况予以记录。
7.质量记录
《水质化验检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