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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1)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 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2)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3)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 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 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 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 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 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 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 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 实现可持续发 展。 第五条 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 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 工资制, 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 工资总额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 度的经营计划, 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 通 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 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 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 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十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总经 理助理及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工资模式 年薪 = 基薪 + 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 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 (附件一: 云南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 )
第四章 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 的员工。 第十四条 工资模式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其它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一)基本工资参照烟台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 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 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 ,最低工资标准 1600 元,我司拟定为 2200 元,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 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