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www.bicpaedu.com) 税法讲义(全) 税法串讲
学习重点
一,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为重点内容,突出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学习
1、增值税的学习方法:增值税一般以计算题和综合题的练习为主,一定要特别注意兼营和混合销售问题,注意结合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消费税。一般比较容易出现筹划问题 2、企业所得税比较适合综合题型
3、土地增值税比较适合计算题和综合题
4、学习中要思考,不要拘泥于习题集的思路,注意将基础知识点与面授班时讲过的案例结合,进行思考,有所创新 二、注意细节
1、四舍五入:每步骤到小数点后两位
2、计算结果要有单位,一定要和题目单位一致,不要转换单位,应有小括号 3、计算题和综合题要清晰表明题号 4、计算过程要注意数学逻辑关系
注意等式关系,初始数据要有出处,按照步骤列算式,最好不要列综合算式,税率的使用要准确,注意是否有合计 5、回答需要判断的题目时,完整判断后再回答问题 6、每一个小步骤要先说明回答的问题
7、如果涉及会计科目,一定要使用通用会计科目
一、税收法律关系、税法和刑法的关系、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一)税收法律关系:
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不过与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典型公法相比,税法仍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如课税依据私法化,税收法律关系私法化,税法概念范畴私法化等。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国家与企业和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最基本、最直接的方式。 (二) 税法和刑法的关系
税法与刑法有本质区别。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
两者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但应该指出的是,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
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全国性税种可先由国务院以“条例”或“ 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施行。经一段时期后,再行修订并通过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 二、增值税的范围,混合销售的政策,兼营的处理,营改增的范围 (一)增值税的范围: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指有形动产)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混合销售的政策
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增值税而征营业税。 (三)兼营的处理
1、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 2、兼营非应税劳务 (四)营该增的范围 1、交通运输业: ? 陆路运输服务。 ? 水路运输服务。 ? 航空运输服务。 ? 管道运输服务。 2、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
燃行业未来之希望 担人才培养之责任 1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www.bicpaedu.com) 税法讲义(全) 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三、增值税特殊范围
期货交易交割时,缴纳增值税 注意: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刷、代理、使用,海关完税凭证的使用,虚假发票,提前开发票,丢失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①专用发票的联次
基本联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②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管理限额。最高开票限额在10万元及以下,由区县税务机关审批与实地核查;最高开票限额在100万,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与实地核查;最高开票限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税务机关审批与实地核查。
③专用发票使用范围
注意: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范围
(二)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
(三)对于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一律按适用税率全额征补税款,并按偷税给予处罚。对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不得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代开、虚开发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注意:提前开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
五、视同销售和不得抵扣进项税,抵扣的时限。 (一)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不得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六、自产货物的销售、捐赠、福利。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应该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售价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税额。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成本利润率。
七、销售的确认,价格和时间、环节。
燃行业未来之希望 担人才培养之责任 2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www.bicpaedu.com) 税法讲义(全) 八、税收优惠
(一)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的增值税政策 (二)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三)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同时生产增值税应税产品和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产品而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时,按下列公式对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进项划分: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销售额合计÷当月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产品的销售额合计 (四)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 (五)飞机维修业务增值税处理方式 (六)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政策 (七)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八)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九)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 (十)制种行业增值税政策
(十一)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 (十二)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免征增值税 九、出口退税 ? 注意免抵退税 ? 免退税的计算
十、消费税的进口环节征收问题,委托加工,注意受托方缴纳增值税,收回产品的处理,扣税法的应用 从价:
代收代缴消费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复合:
代收代缴消费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十一、金银首饰的消费税以及能否抵扣
(一)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税率5% (二)金银首饰的消费税不能抵扣
十二、营业税的范围、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的视同销售问题 (一)营业税的范围(注意营改增的内容,不要仅仅看书)
单位和个人凡在我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营业税。 (二)营业税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除以下两条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三) 一般地说,营业税虽然没有视同销售的总结,但是有视同销售的描述。 《营业税条例细则》第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燃行业未来之希望 担人才培养之责任 3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www.bicpaedu.com) 税法讲义(全) 4、不动产用于分配股利或清算退股,要视同销售。 十三、金融机构的减免税、涉税范围 (一)金融机构的减免税
1、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往来是指金融企业联行、金融企业与中国人民银行及同业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包括相互之间提供的服务, 2、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涉税范围
金融业的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信托业和其他金融业务,其中贷款包括一般贷款和转贷外汇。转贷外汇是指将直接从境外借来的外汇资金借与境内单位或个人使用。 一般贷款包括自有资金贷款、信托贷款、典当、票据贴现等。 【注】:
(1) 信托业务即通常所说的“金融经纪业务”。但不包括信托贷款。 (2) 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3)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十四、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1 、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免税优惠
2 、其他特定行业、项目的税收优惠规定 十五、营业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其超过6
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十六、城建税的优惠
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没有独立的减免税规定,而是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进口货物不附加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三税”退库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可以退库;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予退(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确定进境货物原产国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便于正确运用进口税则的各栏税率,对产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不同的关税税率。我国原产地规定基本上采用了“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两种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
十七、关税原产地规定 一、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 二、实质性加工标准
实质性加工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其基本含义是: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的 三、其他
对机器、仪器、器材或车辆所用零件、部件、配件、备件及工具,如与主件同时进口且数量合理的,对其原产地按主件的原产地确定,分别进口的则按各自的原产地确定 十八、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燃行业未来之希望 担人才培养之责任 4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www.bicpaedu.com) 税法讲义(全)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到我国境外时买方向卖方实付或应付的价格。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当扣除。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完税价格。其中:
(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2)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3)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4)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5)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如果内销的制成品中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则以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6)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2.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货物。
从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销往区外、从保税仓库内销的进口货物(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除外),以海关审定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对经审核的销售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方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如销售价格中未包括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或保税仓库中发生的仓储、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应当按照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予以计入。 3.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 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5.暂时进境货物。
对于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方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6.租赁方式进口货物。
租赁方式进口货物中,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方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7.留购的进口货样等。
对于境内的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8.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9.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十九、资源税的计税依据、纳税环节 (一)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1、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2、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已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二)纳税环节
1、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环节在出场(厂)销售环节;
燃行业未来之希望 担人才培养之责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