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制度-会诊制度的重点概念解读
一、 为什么要开展会诊?
医师必须按照疾病的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活动,医学的专科化发展决定一名医师不可能对所有疾病都具备相应的诊疗能力,因此专科专治是给予患者同质化诊疗的基础,同时,一位患者往往患有多种疾病,需同时开展诊疗,鉴于诊疗往往有不定期的更新和改变,医师不可能知晓其所有经治疾病的所有诊疗规范的动态变化,多学科合作是规范诊疗和保障医疗质量以及患者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如果医师不熟悉本专科以外疾病的诊疗规范,除急诊抢救患者外,应经上级医师查房同意提请他科会诊。 二、 什么情况下开展会诊?
医师必须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患者所患疾病属于执业范围之外,应该通过会诊转至相关的科室开展诊疗;患者罹患本科室疾病的基础上并伴随执业范围外的疾病需要同时诊疗,应在积极治疗本专业范围疾病的基础上,请求会诊协助诊疗或严格按照该疾病的诊疗规范实施诊疗,医疗机构应该用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会诊医师资质与职责,会诊时限、会诊记录书写等要求。
三、 为什么机构内多学科会诊要有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多学科会诊是同时邀请两个及以上的学科参与的会诊,需要涉
及跨部门/科室、跨专业领域的活动,为了确保多学科联合会诊的效率和质量,应由医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会诊。具体有以下几点优势:1.可以提高会诊效率和及时性;2.便于有效协调院内相关医疗资源;3.对会诊质量进行监督:4.对参与多学科联合会诊的医师的资质进行把关等。 四、 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发急会诊申请?
当患者所患的疾病超出了本科室诊疗的范围和处置能力,且评估可能随时的危及生命,需要院内其他科室医师立刻协助诊疗、参与抢救,此种情形可以发出急会诊申请,并要求受邀科室10min到达,为了避免造成有限的医疗资源浪费,提高急会诊的质量和效率,邀请会诊的医师需要严格的把握急会诊指征,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对急会诊的申请予以监督。 五、 什么叫会诊发出?
根据本医疗级机构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和流程,明确“会诊发出”的定义,可以电话呼叫、电子或纸质申请单发出的形式进行定义。医疗管理部门需要明确本医疗机构“会诊申请收到”的定义,即可以以接听电话,收到电子和纸质申请单等形式进行定义,急会诊必须采用即发即达的通知方式,如电话通知,急会诊的申请单不需送达应邀会诊科室。 六、 急会诊如何做到10min到位?
医疗机构应当重视急会诊的10分钟到位原则,制定急会诊到位流程,定期组织演练;保证有效的通信方式。急会诊院内行走
路径、电梯快速运送等畅通;合理调配医务人员以确保急会诊及时到位,急会诊记录单应明确记录邀请会诊时间和急诊到达时间,并具体到分钟。
七、 请求会诊和受邀会诊医师应该具备什么资质?
请求会诊和受邀请会诊医师的业务水平是会诊质量的重要保障,医疗管理部门应对会诊相关医师的资质进行规定,以保证会诊质量,提高会诊双方及患者的满意度。
普通会诊应由主治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三级查房医师中的中级及以上的医师提出;多学科联合会诊的请求人员原则上为科主任,主诊医师等医师;邀请机构外专家会诊原则上应征得科主任同意。非特殊原因,不得越级开展工作。
普通会诊受邀请医师应当具有主治医师资质或医疗管理部门认定的医师,急会诊的请求医师和受邀医师不受资质限制,但应首选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