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稳定物价 5% 以下,2%-3% 为宜,物价上涨率
充分就业 4% 失业率
2、上市公司:股票型上市公司:资本总额>=3000 万
发行股份>=25% 资本总额 资本总额>4 亿
向社会公开>10 亿
开业>3 年,连续盈利,无重大违法行为
债券型上市公司:债券期限>1 年
债券发行额>=5000 万
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3000 万 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6000 万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数为 2—200 人 全体人员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 20%
3、面值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应由承销团承销
4、证券公司信息报送制度要求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报送
每月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报送
5、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公司净资本>=2 亿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 3 亿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 5 亿 3 年以上自营资产管理或投资基金管理人>=5 人 定向资产管理单个客户资产净值>=100 万 集合限定性,单个客户资产净值>=5 万
投资于权益及股票类,不能超过计划资产净值 20%
6、证券公司中介介绍(IB)业务:总部 5 名,营业部 2 名,期货从业资格 7、直接投资:直投基金负债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负债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或实缴出资额的 30%
8、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2 名执业律师,其中 5 名从事过证券 2 年
2 年,3 年
9、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的条件:成立 5 年以上,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
注册会计师>=200 人,执证执业 5 年以上>=120 人 年龄<=65 岁
净资产>=500 万
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8000 万
上一年度业务收入>=8000 万其中审计业务>=6000 万 合伙人>=25 人,半数以上执业 3 年以上
10、注册会计师申请资格:取得注会 1 年,不超过 60 岁,3 年无违法违规
1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条件:同时从事,10 名以上从业资格
分别从事,5 名以上从业资格 高管>=1 人取得咨询从业 注册资本>=100 万
12、申请证券评级业务(国债除外):实收资本与净资本>=2000 万
高管>=3 人,证券从业>=20 人,其中 3 年经历>=10 人, 注会从业>=3 人
5 年无刑事,3 年无违法,不良
13、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资格 3 年以上,完成工商变更满 1 年
注册资产评估师>=30 名,3 年以上>=20 人 净资产>=200 万
半数/持股 50%以上执业 3 年以上
3 年收入>=2000 万,每年收入>=500 万
14、证券金融公司从事转融通业务:融通期限<=6 个月
货币资金占有应收取保证金>=15% 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之和>=100% 对单一证券公司融资<=净资产的 50%
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证券总价值 15% 每年按税后利润 10%提取风险准备金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4 个月,年度报告 每月结束之日 7 个工作日,月度报告
证券金融公司各类文件、资料保存>=20 年
15、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条件:自有资金>=2 亿
16、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来源:深沪经手费的 20%
中国境内注册证券公司,按营业收入的 0.5%--5%
不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每季后 10 个工作日预缴
17、记名股票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以募集方式>=35%股份总数
18、普通股东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10%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9、社会公众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25%
公司股份总额超过 4 亿,向社会公开发行>=10%
20、股票承销不少于 10 日,不多于 90 日
21、新股公开发行:持续经营时间 3 年以上,独立性 3 年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3000 万,现金流量>=5000 万或年营业收入>3 亿 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净资产 20%
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 20 个交易日均价 90%
自发行结束之日,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控股股东,实际控人,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10 名
22、配股:拟配股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 30%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增发)的条件,最近 3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6%
23、企业债券品种:短期融资券(<=365 天)、超短期融资券(<=270 天)
中期票据:偿还余额<=企业净资产 40% 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 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券
24、企业发行定价方式利率:不得高于储蓄定期存款的 40% 25、中小企业私募债用途灵活,期限比银行贷款长,一般 2 年
26、国债的投标量限定:利率或利差招标时,标位变动幅度为 0.001
甲类成员最低投标限额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 3% 乙类成员最低投标限额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 0.5%
不可追加的记账国债,甲类成员最高投标限额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 30% 可追加的记账国债,甲类成员最高投标限额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 25%
乙类成员最低投标限额为当期国债招标量的 0.5% 单一标位最低投标限额 0.2 亿 单一标位最高投标限额 30 亿
投标量变动幅度为 0.1 亿元的整数倍 甲类成员的最低承销额为 1% 乙类成员的最低承销额为 0.2%
27、我国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4%,近 3 年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金额<=净资产 100%
资本充足率>=10%
申请前一年,注册资本>=3 亿
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其他 1 年
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租赁注册>=5 亿,汽车>=8 亿
近 3 年盈利
28、我国金融债券操作要求:限额内分期发行每期前 5 个工作日报中国人民银行
担保要求:商业银行不强求,财务公司能力决定
金融租赁成立不满 3 年,需担保
信用评级:每年
发行人在核准 60 个工作日内发行,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报告发行情况
29、商业银行次级债务:固定期限不低于 5 年(含)
保险公司次级债务:在偿还次级债务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募集人偿付本息 证券公司次级债务:2 年(含)以上为长期次级债券
3 个月—2 年为短期次级债券 短期次级债券不计入净资本
30、混合资本债券:期限 15 年,10 年内不可赎回 31、公司债券:最近 1 期未经审核的净资产额合规
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实现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 1 年利息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 1 期净资产 40% 不得再发行情况:36 个月内会计文件虚假
32、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债券总面值<=自有净资产
累计债券余额<=企业净资产 40% 期限不低于 1 年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 月内首发,24 月内发完 募集说明书自签署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分期发行,每期发完 5 个工作日内报证监会
33、短期融资融券:每周召开一次注册会议,5 名注册会员参加,会议前 2 个工作日文件
两名(含)以上不同意,不接受 交易商协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两年
两个月首期发行,后续提前 2 个工作日备案更改,6 个月重新提交
34、中期票据:注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一次性纰漏发行计划 35、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任一企业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
任一企业募集资产不超过 2 亿
单支集合的注册金额不超过 10 亿
36、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最近 1 期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 10 亿
2 年内为重大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