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
幼儿园
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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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名称:幼儿园 项目建设单位:教育体育局 项目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制时间:二〇二〇年五月 幼儿园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 一、专项债券发行依据
为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建设进程,促进旗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 (国发[2014] 43 号)、《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 (财预[2017] 8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4] 10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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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 (厅字[2024] 33号)等相关政策,旗教育体育局作为项目单位,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将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专项债券列入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 发行计划。
本次申请发行的专项债券,是以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或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依法合规适度举债的原则,根据项目的资金需求,经过对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进行认真的测算和审核后,确定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方式筹措建设资金2000.00万元,其中本期计划申请专项债券2000.00万元,以促进项目顺利完成建设。
二、项目概况
本期申报新增专项债券募集资金拟安排投向幼儿园的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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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2024年拟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的方式募集2000. 00万元,发行期限为10年,在项目存续期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此次债券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债券、新增债券。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债券基本信息如下:
债券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合计募集规模 募集资金用途 债券期限 债券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幼儿园 贰仟万元(RMB: 20, 000, 000. 00元) 拟用于幼儿园的建设 10年期 固定利率 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二)项目名称
幼儿园,简称“本项目”。 (三)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某旗 (四)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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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某旗教育体育局。 (五)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六)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幼儿园1所,班级规模12班,总占地面积14000.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工程。
(七)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4月-2024年4月(含前期准备工作) (八)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2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0.00万元,基本预备费200.00万元。
(九)建设方案 1、设计原则 2、选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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