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公益林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浙政发[2011]109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30 【实施日期】2011.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公益林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浙政发〔2011〕10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1年以来,各地深入实施3000万亩重点公益林建设工程,积极创新建设和管护机制,逐步提高生态补偿标准,不断优化林分结构,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目前全省已建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近4000万亩,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方建设和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授予杭州市人民政府等56个单位为“浙江省公益林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杨文钟等170名同志为“浙江省公益林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公益林建设和 1 / 4
保护工作。全省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做好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各项工
作,为推进“森林浙江”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浙江省公益林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浙江省公益林建设先进单位(56个) 杭州市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 丽水市人民政府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桐庐县人民政府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平阳县人民政府 泰顺县人民政府 安吉县人民政府 诸暨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人民政府 义乌市人民政府 武义县人民政府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2 / 4
开化县人民政府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仙居县人民政府 云和县人民政府 遂昌县人民政府 建德市林业局 临安市林业局 淳安县林业局 奉化市农林局 宁海县农林局 温州市林业局 永嘉县林业局 苍南县林业局 文成县林业局 湖州市林业局 长兴县林业局
嘉兴市秀洲区农业经济局 绍兴市林业局 新昌县林业局 金华市林业局
金华市婺城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永康市林业局 磐安县林业局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