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终情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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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7 15:49 资料 个人空间 主页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第三部分:国内老年住宅消费市场研究
1、国内老年住宅消费市场研究
UID 32 精华 10 积分 160 帖子 4822 阅读权限 200 注册 2006-6-19
来自 陕西 状态 离线
1.1国内城市老年人口比例、住宅现状及收入分析 1.1.1国内城市老年人口比例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一个国家的老年人口系数达到10%以上(60岁以上人口)或7%(65岁以上人口)时,标志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年型社会。老年人口系数是指一定时点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它反映人口老化的程度(《人口与社会保障研究》陈朝先著,1998年版)。
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很快(如表1-1),1997年,我国已经进入老年化国家行列。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沈阳、大连等大城市也快速进入老年型城市。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以上,到21世纪中叶将超过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8%,即每4个人中就有一位老年人。又据预测我国65岁以上老人数将从2000年的0.94亿(占总人口的7.3%),增加到2050年的3.34亿(占总人口的22.6%)(北京大学健康与家庭研究中心网站提供)。
表1-1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发展情况表(单位:万人)
年份 1953 1964 1982 1985 1987 1990 1997 2000 65岁及以上人口 2504 2458 4928 5557 5866 6319 8747 8811 占总人口比例(%)
4.4
3.6
4.9
5.3
5.4
5.6
7.04
6.96
我国第4次(1990)全国人口普查的老年型地区
地区 老年人口系数(%) 上海 13.96 浙江 10.44 北京 10.27 江苏 10.24
天津
10.21
资料来源:1953、1964、1982、1990、2000年源于建国后五次人口普查资料;1985、1987年源于《中国社会统计资料》(1990);1997年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版) 据有关部门预测,2010年以后我国50、60年代两次出生高峰的人口陆续进入老年,这将是我国老年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在未来25年内,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数量将比现在增长一倍,再过15年又将增长一倍。预计到205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4.4
亿,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8800万。届时,中国将处于“银发浪潮”之中,成为严重老龄化国家。
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倒金字塔型家庭结构的日益普遍,使我国面临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突出表现在老年人口赡养率的不断上升和抚养比的持续下降。
老年人口赡养率:是指65岁以上的人口与15--64岁人口的比例。中国的老年人口赡养率从1990年的8.7%增加到2000年的10.2%,预计到2024年和2050年,老年人口赡养率将分别上升到15.5%和31.2%。
抚养比:是指社会养老保险供款一代人与领款一代人的比例。按照目前人口数量、结构和退休制度,未来50年内,我国的人口抚养比将由现在的3.65:1下降到1.87:1(即每1.87个在职职工就要抚养1个退休职工),年轻人将越来越不堪重负。 (1)上海
上海市老年人口构成现状:
截止2002年末,上海市户籍人口1334.23万,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9.49万,占总人口的18.7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5.70万,占总人口的14.67%;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2.51万,占总人口的9.93%;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5.28万,占总人口的2.64%,占老年人口的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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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调整养老机构的功能结构
桂世勋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口高龄化进程的加快,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在强调生活不能自理老人尽可能居家养老,充分发挥家庭照料和社区上门照料服务的同时,对增加养老机构的床位数量和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也愈来愈重视。现在,除了各级政府加大了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的投入,海内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人和团体投资新建养老机构外,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已经或正准备把空置商品房改建为养老机构或投资新建老机构,有些地方也已经或正准备把多余的托儿所、小学校舍改建成养老机构,有些经济效益滑坡、甚至严重亏损企业还考虑将旧厂房改建成养老机构。特别是在200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书》,明确规定了一系列包括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在内的社会福利事业的扶持优惠政策后,预计在近几年内我国各类养老机构将会有较快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笔者感到迫切需要高度重视研究并
合理调整养老机构的功能结构,加强正确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减少乃至避免发展的盲目性。 养老机构的功能分类及其意义
养老机构的功能分类,是指根据每个养老机构的收养老人所需帮助和照料的程度,对其照料功能进行科学分类。在美国,根据养老机构的不同功能将其分成三类:第一类为技术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需要24小时精心医疗照顾但又不需要医院所提供的经常性性医疗服务的老人;第二类为中级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没有严重疾病,需要24小时监扩和护理但又不需要技术护理照顾的老人;第三类为一般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需要提供膳舍和个人帮助但不需要医疗服务及24小时生活护理服务的老人。①在香港,1994年制定的《安老院规例》根据养老机构的不同功能也将其分成三类:第一类为“高度照顾安老院”,主要收养“体弱而且身体机能消失或减退,以至在日常起居方面需要专人照顾料理,但不需要高度专业的医疗或护理的”年满60岁的老人;第二类为“中度照顾安老院”,主要收养“有能力保持个人卫生,但在处理有关清洁、烹饪、洗衣、购物的家居工作及其他家务方面,有一定程度的困难”的年满60岁的老人。至于那些“需要高度的专业医疗”或“护理”的老人,则属于附设在医院内的“疗养院”收养的对象。香港社会福利署安老院牌照事务处在1995年4月制定的《安老院实务守则》中又对“混合式安老院”的分类作了具体规定。所谓“混合式安老院”,是指那些“为其住客提供超过一类照顾”
的安老院。在划分混合式安老院的种类时,“应采用按宿位数目较多的一类服务划分的方法。”如果在一个安老院内两类床位数目相同,“则该院舍将依提供较高照顾的一种服务分类”;如果在一个安老院内同时提供三类服务,则“可将中度照顾宿位加低度照顾宿位的总数和高度照顾宿位的数目互相比较,并按占较多宿位数目的服务划分为高度照顾安老院或中度照顾安老院。”②
国外及香港之所以要评估界定每个养老机构的功能属于哪一类,主要目的是便于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对养老机构进行有效监管,“确保住客的利益获得保障”。因为不同功能的养老机构在硬件的配备、工作人员的配置、医疗设备及物资(如步行辅助器、轮椅、便椅)等要求上是不一样的。比如,日本厚生省规定养护老人院与特别养护老人院必须配备的设施有所不同:养护老人院必须配备“集会室”,而特别养护老人院则不需配备“集会室”,但又必须配备“护士室”、“功能恢复训练室”、“看护材料室”;在每一居室收养的人员及人均居住面积上,养护老人院“原则上不超过4人”,“被收容者人均居住面积(贮藏设施除外)应在3.3平方米以上”,而特别养护老人院“原则上在8人以下”、“被收容者人均居住面积(贮藏设施除外)应在4.95平方米以上”;在浴室与厕所的设施上,特别养护老人院“除一般浴缸上,要设立适当的特别浴缸,以便于需要看护者入浴”,“被看护者用厕所,要设立电铃或相应的呼叫设备,同时要适于身体残疾者使用。”③香港的《安老字实务守则》规定,低度照顾安老院不需要雇用护理员、保健员、护士;中度照顾安老院不需要雇用护理员,但需雇用保健员或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