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和安全管理职责、工作标准有效落实,依据相关责任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部经理 副组长:项目部总工、副经理 组 员: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
每月考核结果由组长商讨决定,副组长及组员有建议权。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考评的原则。
2、坚持安全结果一票否决与工作质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管理规范、过程考核、成果导向的原则。 4、坚持与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考核结果与提职晋级、个人年度评价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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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总工、副经理。
2、安质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安质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一般管理人员。 四、考核评价组织
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考评制度,具体考核组织如下:
1、项目部干部由项目部党政正职根据本月工作情况、出勤情况、工作成果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2、考核小组其他人员根据自己掌握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一)下现场安全检查量化指标
1、项目部总工、副经理每月下现场天数不少于14个工作日。 2、项目负责人(干部)下现场天数不少于15个工作日,安质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负责人每月下现场天数不少于8个工作日,综合部负责人每月下现场天数不少于4个工作日。
3、安质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一般管理人员每月下现场不少于8个工作日,综合部一般管理人员每月下现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施工全过程跟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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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总工、副经理参与主要工地施工全过程跟班6次/月。
2、项目负责人参与工地施工全过程跟班10次/月、安质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负责人参与工地施工全过程跟班4次/月。
3、安质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一般管理人员参与工地施工全过程跟班4次/月,综合部一般管理人员参与工地施工全过程跟班1次/月。
4、跟班要以参加1个班次作业全过程为标准,协助现场组织生产。与职工同出勤、同作业、同退勤。要注重全面掌握现场作业基本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现场规章制度是否规范落实、管理制度是否存在缺失缺陷、生产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职工是否带情绪工作等情况,收集职工对安全管理、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工作写实。
(三)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分析会 1、项目部总工、副经理1次/月(参加)。
2、安质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1次/月(参加)。
(四)参加工地安全生产分析会
1、项目部总工、副经理参加工地安全生产分析会1次/月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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