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基准与能源绩效参数设定管理程序
一、目的
能源管理基准,是公司制定能源方针、建立能源目标和指标、评价能源管理绩效的主要依据,是对比分析测量能源绩效的趋势和变化的基础,并用来计算节能量。能源绩效参数是对部门、岗位进行能源绩效考核的标准。
为了设定能源基准与能源绩效参数,对能源基准与能源绩效参数的确定方法、分层/分级管理、评审等加以明确和规定,特制订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级、部门/厂房级、设备/岗位级的能源基准与能源绩效参数的设定。
能源绩效参数可与能源消耗定额的设定相结合进行。 三、职责
(一)、安技科负责组织公司级、用能部门能源基准与能源绩效参数的设定。 (二)、用能部门负责组织厂房、系统、设备/岗位级能源基准与能源绩效参数的设定。 四、规定
(一)、能源基准的确定 1、确定原则
能源管理基准是公司追踪和比较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基c础,要在能源统计数
据的基础之上建立能源管理基准。 2、确定依据: 1) 《能源评审报告》;
2) 基准时间段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水平;
3) 当年的技术改造、能源结构变化、工艺变化、产品变化等; 4) 公司的其他需进行平衡的因素。 3、能源评审
1) 公司按照《能源评审程序》的要求在确定基准前应进行一次能源评审,在能源消耗指标核算时,选择一个基准时间段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水平,作为比较基准。能源消耗指标核算时,但必须剔除基准时间段中生产不正常的情况,再结合当年的技术改造、能源结构变化、工艺变化、产品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确定。
2) 能源评审结果形成《能源评审报告》;《能源评审报告》中应确定基准时间段的:
公司级基本参数:产品产量、产值、增加值
公司能耗参数:总能耗(分能源品种)、综合能耗、单耗; 部门能耗参数:总能耗(分能源品种)、综合能耗、单耗; 设备效率基准:重点用能设备、能源加工转换设备。
4、基准确定
在《能源评审报告》的基础上,安技科和用能部门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能源基准》草案。由安技科和用能部门对确定的基准的进行分析和平衡,根据分析和平衡结果,安技科和用能部门最终确定能源管理基准,报管理代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基准调整
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应对《能源基准》进行调整: 1) 能源绩效参数不再反映公司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时; 2) 过程、运行方式或用能系统发生重大变化时; 6、基准应用
《能源基准》应被相关部门用于: 1) 作为能源绩效参数设定的基线; 2) 作为目标指标设定的基线;
3) 对比分析测量能源绩效的趋势和变化; 4) 计算节能量;
(二)、能源绩效参数设定 1、设定依据:
1) 国家或行业能耗定额标准;
2) 国家或行业对用能设备、系统运行效率或能效标准; 3) 国家或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4) 上级下达的能源绩效指标; 5) 工程设计文件; 6) 本公司的能耗定额标准;
7) 当年的技术改造、能源结构变化、工艺变化、产品变化等; 8) 公司的其他需进行平衡的因素。 2、能源绩效参数设定
1) 在对设定依据进行分析、适用性识别的基础上,安技科和用能部门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能源绩效参数》草案,包括:
公司级《能源绩效参数》草案; 用能部门《能源绩效参数》草案;
厂房、系统、设备/岗位《能源绩效参数》草案;
2) 由安技科和用能部门对确定的《能源绩效参数》草案的进行分析和平衡,根据分析和平衡结果,安全质保部和次级用能单位最终确定能源管理基准,报管理代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能源绩效调整
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应对《能源绩效参数》进行调整: 1) 能源绩效参数不再反映公司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时; 2) 过程、运行方式或用能系统发生重大变化时; 4、能源绩效参数应用
《能源绩效参数》应被相关部门用于: 能源消耗定额考核或能源绩效的考核。
能源基准与能源绩效参数设定管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