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相互理解的良好关系的成熟经验。在进场的同时及时与周边居民及厂区取得联系进行沟通,相互建立良好的谅解关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控制对周边的噪音干扰和污染、保证周边居民的安全及厂区的正常生产。在施工的过程中使周边居民能达到谅解,强噪音施工的项目尽可能调整避开居民休息的时间,对于居民提出的扰民问题应虚心接受,并研究采取相应的避免措施,从而与周边居民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彻底解决扰民问题。
11.2.6 现场资源和机械设备的协调
根据现场实际场地,合理分配现场各项资源(包括场地道路)和机械设备和安排施工顺序,确保关键施工线路得以保障。当不同专业之间交叉施工发生矛盾时,优先保证关键线路,并处理好各承包商的利益,保证总体施工正常进行。
1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2.1安全生产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 12.2安全管理方针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以及地方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12.3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 现场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安全总监 方案编制人 各专业组管理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 各专业组作业人员
12.4安全管理制度
12.4.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12.4.2班前检查制:安全总监和区域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专业配属队伍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12.4.3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 12.4.4周一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作 必 要 的 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12.4.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半月要组织一次由各施工配属队伍安全生产负责人共同参加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12.4.6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12.4.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10.4.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10.4.9持证上岗制: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特殊工种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12.4.10施工现场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及防护标准必须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12.5安全管理工作
12.5.1项目经理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12.5.2技术负责人要检查作业队、专业配属队伍,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12.5.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重点控制,特别是大型施工设
备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12.5.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经理总监保管。
12.5.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12.5.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 12.6施工人员行为控制
12.6.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12.6.2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不得低挂高用, 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 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2.7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2.7.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12.7.2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12.7.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12.7.4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12.7.5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12.7.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12.7.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12.7.8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12.7.9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2.7.10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2.7.11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2.7.12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保证现场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2.7.13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开关箱内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有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电气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2.7.1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草、杂物。 12.8现场消防措施
12.8.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佩带统一印制的出入证,加强现场保卫工作。
12.8.2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作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现场施工作业,设备、材料堆放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
12.8.3做好消防保卫工作,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12.8.4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乱占道路、乱占场地。
12.8.5施工中消防器材、管道与其它工程发生冲突时,施工人员不得擅自
处理,须及时请示上级,经批准后方可更改。
12.8.6仓库、现场配备足够消防器材,不准吸烟,不准任意拉电线,不准无关人员入库。现场消防器材,非火警不得动用。
12.8.7严格执行现场用火审批制度,使用电气焊时要有操作证,用火前必须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看火人不得擅自离岗以免发生火灾。遇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室外电气焊作业。电气焊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气源,并检查确认操作区域内无火险隐患。
12.8.8应有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放地点,有消防防火措施,配备消防器材,有警告标志。易燃易爆物品操作之后,要检查现场,清除隐患。
12.8.9施工现场设立吸烟室,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设专人管理。 12.8.10加强临电管理,防止电器或线路发生火灾。
13.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3.1文明施工目标
创“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13.2文明施工管理方针
文明施工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于项目施工管理的始终。我们将依据其标准和我单位环保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将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施工、去努力实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13.3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将重点控制和管理现场布置、临建规划、现场文明施工、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资源的合理使用等。在制定控制措施时,应考虑对企业形象的影响、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