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落后产能8万吨;关闭3家10台61?4万千瓦小发电机组;分别淘汰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行业落后产能56.1万吨、170.8万吨、28.8万吨。
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重点项目: 53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污染防治工程,20处畜禽污水回田灌溉工程。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内,原则上只建设与葡萄及葡萄酒产业有关的项目,且须符合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相关政策。严禁在保护区及其周边5公里范围内,开工建设石油、化工、建材、制药、采矿等对保护区土壤、水体、大气造成污染,对葡萄产业发展造成影响的项目。对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范围内现有企业进行排查,关停、搬迁影响葡萄种植的小型污染企业,监督大型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在治理达标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基地内葡萄酿酒企业、酒庄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以建成宁夏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为目标,努力建设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结构稳定的生态林业体系、特色鲜明、效益突出的林业产业体系和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富有感染力的生态文化体系。在南部山区构建大六盘水源涵养林生态体系和黄土丘陵区水保林生态体系;在中部干旱带构建防风固沙林体系;在引黄灌区建设高标准平原绿化体系;在城镇构建集绿化美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城市绿色景观体系。到201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使我区森林面积稳步增长,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
(二)创新环境政策机制。
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应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低成本、分散式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
生活垃圾处理,逐步推进县域垃圾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广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乡)处理的方式,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地区,采取就地分拣、综合利用、就地处理的治理方式。重点抓好全区35万生态移民安置区的垃圾处理和综合利用,防止新污染的产生。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2年年底前,各城市完成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功能区面积。建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分工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噪声不达标区改善计划。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严格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和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肃查处施工噪声超标行为。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大对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的关停力度,到2015年年底前实现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达标。建设宁静社区、宁静城市、宁静乡村。
(三)加强环境法制建设。
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项目:宁夏科进峡光有限公司、宁夏宇华纸业有限公司、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造纸废水深度治理项目,宁夏三喜科技有限公司和宁夏富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固原农业科技发展公司废水治理项目等。
加大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强生态恢复,积极开展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增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等功能,维持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基本稳定。对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维护自然生态的原真性、完整性。
优化经济结构作用不断加强。组织开展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10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积极优化全区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建立重大项目推进联系机制,
深化项目环评,对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开辟了“绿色通道”,有力地促进了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铁合金、电石、碳化硅等高耗能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大力优化区域经济结构,适时调整沙坡
头、贺兰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和范围,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重点项目: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银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石嘴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青铜峡市污水处理厂;固原市污水处理厂;中卫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中宁县污水处理厂。
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落实旅游、矿山等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法规,加强公路、铁路、输油(气)管道等大型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发挥生态功能区划对资源开发的引导作用。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石嘴山等重点资源开发区的动态监测,抓紧矿山环境的综合整治,完善矿山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规范企业资源开发建设与运营活动。
开展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面形成与辐射安全监管相适应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增加5个地级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环境空气γ自动监测、电磁辐射自动监测和总α、β自动监测点位;推进环境空气、水环境、土壤、生物放射性水平及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建设。
(一)提升沿黄经济区生态环境质量。
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落实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培育壮大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引导和支持公众及社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活动。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学校、环境友好社区、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责任感。完善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广泛实行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
督。推进城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重点城市饮用水水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建立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意识。加强环境标志认证,倡导绿色消费。
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将宁夏作为一个大城市进行规划建设的理念,构筑区域同城化、一体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优化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
建立各市县之间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考核机制,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以沿黄经济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以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行业,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作为全防全控重点污染物,优化园区工业布局,强化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行业特征污染物,开展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实施重点污染物防治工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程,努力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到2015年,地市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
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着力提高污染物减排监测预警、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能力,着力提高机动车和农业源减排监管能力。
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大执法力度,着重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建筑施工扬尘、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污染等问题,降低城市居民环境污染投诉率。适时开展细颗粒物(PM2.5)的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城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拆除燃煤小锅炉,积极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大力推行清洁能源。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煤场及道路运输扬尘的环境管理,通过在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遮盖或喷洒覆盖剂,车辆遮盖篷布、出工地冲洗等方式减少扬尘污染。实施机动车定期环保检验及合格标志管理,积极推进汽车“以旧换新”,按期淘汰“黄标车”,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切实解决固原市、中卫市的可吸入颗粒物和石嘴山市二氧化硫污染问题,不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一)指导思想。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完成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辐射环境监督站、5个地级市及重点县(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优先推进基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
(二)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风险防控。
严格执行产业和项目准入条件,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导向。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或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实行“区域限批”、“流域限批”、“企业限批”。积极研究出台宁夏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业准入、淘汰标准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标准,不断提高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实施ISO14000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对实施清洁生产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
建设环境事故应急指挥及支援保障体系。完善自治区级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立5个地级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应急指挥分中心,制定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污染源信息、专家支持和通讯指挥等系统,配备各种指挥装备、应急车辆、通讯、取证和防护设备。提高污染损害评估能力。
提高并严格执行造纸、化工、化肥、冶金、建材、有色、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农药、钢铁、水泥等项目,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新建燃煤机组要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并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设施;新建的钢铁烧结机、石油石化设备、有色冶炼设备、炼焦炉、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
到2015年,城乡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