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砖瓦粘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矿山安全
【发文字号】安监总管一[2009]161号
【失效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08.22 【实施日期】2009.08.2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砖瓦粘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09〕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砖瓦粘土矿山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促进砖瓦粘土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现就加强砖瓦粘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砖瓦粘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全国有24000多座砖瓦粘土矿山,其中95%以上为小型矿山,安全基础薄弱,内部管理松弛,工艺技术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砖瓦粘土矿山 1 / 2
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
施,切实加强砖瓦粘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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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砖瓦粘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砖瓦粘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矿山安全【发文字号】安监总管一[2009]161号【失效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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