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作 业 文 件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状态 页 码 HX/W-03 A/0 第 1 页, 共 1 页 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规定 2018年2月1日 1 目的:保证固体废弃物分类、达标、有组织排放,防止污染。 2 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固体废弃物品。
3 职责:商务部负责现场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处置,各相关部门负责按要求对其所辖部门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4 程序
4.1根据公司的实际活动,固体废弃物可分为:
A.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包括职工生活和办公系统产生的垃圾、废灯管、废灯泡、废墨盒、废电池、废油手套、废抹布等
B.可回收固体废弃物: 废包装纸皮纸箱的,办公室的废铁、废铝、饮料瓶罐等。 C.危险固体废弃物:见附表所列。 4.2 固体废弃物的收集
4.2.1 各部门设置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并做好标识。所有人员按示识将垃圾分类弃置。 4.2.2 不可回收的:按有害和无害的分类放置,放置办公楼物业规定的统一点由物业收集,交由卫生环卫所进行处理。
4.2.3 可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
1)分类:无害的: 废包装纸皮纸箱的,办公室的废铁、废铝、饮料瓶罐等、办公室类的废纸等;
有害的:电池、 墨盒、硒鼓、日光灯管、车辆机油和电池、办公类的笔芯、白板笔。 2)处理:与相关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时明确由供应商回收; 供应商不能回收的,
分类交由物业管理处理由其交由市政环卫处理。
4.3 检查:商务部负责每月定期(每月一次)检查各部门对危险固体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理。 4.4 体系记录
供应商合同或委托合同 固体废弃物处置表
本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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