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手册
亲爱的新同学:
衷心祝贺你成为远程教育河南电大学习中心网络教育 的一名学员。为了使你进一步了解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尽快熟悉现代远程教育的教案管理模式、学习考核方式以及 相关管理规定,我们编制了这本《学生手册》,以方便你阅 读和学习。
我们真诚希望与你继“网”开来,网海学涯共携手,共 同体验一个充实而快乐的网络学习生活!
祝你:学业有成!生活幸福!事业发达!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河南电大学习中心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河南电大学习中心简况: 南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面向全 体社会成员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省属成人本科院校。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络学院成立于年,是该校的二级 办学实体与管理部门。经河南省教育厅、主办学校批 准,依托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建立有郑 州大学、中南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六所 重点大学现代远程(网络)教育学习中心,建立
了中南 大学、西南大学现代远程(网络)教育河南电大管理中 心和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河南电大管理中心,负责 其设在全省电大系统内外各学习中心的管理工作。承 办教育部网考委“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 统一考试\河南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自年以来,已 累计培养本、专科合格毕业生十万余人。河南广播电 视大学网络学院教案设施先进、管理规范、服务周到, 多次受到河南省教育厅和主办高校的表彰。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培养德才兼备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 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学制与学分
第一条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各专业修业年限为:年。学习年限从新 生报到注册之日算起。
第二条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实行学分制与选课制。 程,用学分表明和记载学生的学习量。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各专业总学分数由教案计划确定:
高中起点专科(护理专科)学分;专科起点本科(基础医学)学分。学生在教案计划规定的 范围内选修课
第三条 被郑州大学正式录取的现代远程教育新生, 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 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到学校本部或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以下简称 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无故逾期两周未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
正式录取的新生,如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应提出书面
保留入学资格,随下一期新生办理入学
申请,经所在学习中心审核并报远程教育学院批准, 报到手续。保留入学资格的时间计入有效修业年限。
第五条
远程教育学院负责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 凡伪造证件、冒名顶替等获取录取
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
规定处理。凡被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的学生,不退回所缴学费。
第六条新生办完入学手续, 填写有关表格,缴纳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后, 取得郑州大学 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并予以注册, 发给学生证和登陆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习平台的学习账 号。
第七条
学习中心按照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统一的格式和要求,
入学考试试卷(或电子试卷)
建立完整的学生学 、学生原学历证书复
籍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入学报名登记表、
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新生报到入学后,学籍档案转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存 查。学生毕业时,学籍档案中添加学习成绩记录表、毕业生登记表、在校期间奖惩材料等加 封,随毕业证书同时发放。 学籍档案采用计算机存档部分,
门查询、检查、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八条
考试是检查教案质量和学习效果的重要环节,
教案计划规定的课程, 都必须 作为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
通过课程考试与考核(以下简称考试)。
第九条课程考试包括平时作业、实验和期末考试。期末 考试形式分为:闭卷、开卷、独 立完成综合作业、撰写课程论文和网上在线考试等形式。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该课程学 分。
第十条课程成绩实行百分制,由 在线测试、在线点播课件、平时作业成绩、综合考评、 实验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组成。 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库”,毕业时 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实行考试预约制度,课程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学生应 根据所学 专业开课计划,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修课程, 办理课程考试 网上预约手续,按 时参加远程教育学院组织的课程期末考试。
第十二条课程成绩不合格或对成绩不满意者, 最高值为课程成绩。
第十三条
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者,作弊者和协同作弊者均取消其考试成绩,
以零
在修业年限内,可多次预约参加考试, 计
分计,取消评先、评优和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第十四条
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毕业论文的考核,均按“优、良、中、及格、不及
格”五个等级进行评定和登记,成绩在及格以下者,不能获得学分。
第四章课程免修与记载方式
第十五条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三级或 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修一个学期的公共英语课。
第十六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 证书者、其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者, 础课。
第十七条持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学生, 同专业教案计划内的相同课程。
第十八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读本科或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读专
科学生, 可以申请 免修本人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 申请免修的课程,必须与教案计划所列课程的教案内容、 层 次和教案时数相当。
第十九条持有郑州大学教务处、研究生处、成人教育学院或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认可 院校核发的课程考试成绩单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教案计划内相同的课程。
第二十条 符合课程免修条件的学生, 可以申请课程免修。批准免修的课程成绩以 免修” 记录。免修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教案
计划总学分数的三分之一。
并提供相关证书、 成
可以申请免修相应层次、相 其他国家级计算机应用等级 可以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
可以申请免
第二十一条申请课程免修,必须在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预约前提出, 绩单的原件以备审核。
第五章 转专业、转学
第二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需转换专业的学生, 原则上要求转入转出专业入学考试科
目、已修公共基础课科目相同。转专业申请必须在期末考试预约前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习中心之间转学, 必须在期末考试预约前提出申请,
经转出、转入学
习中心同意后,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其他试点院校转入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相应层次及相同专业学生, 出学校签署“同意转出”意见,方可办理相关转入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
转往其他试点高校,应由学生提出书面申
需转
请,由所在学习中心签署意见,加盖学习中心公章,远程教育学院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章
第二十六条
退学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退学处理:
?本人申请退学者;
?学习时间超过所修专业最高修业年限者; ?在考试中请别人替考或替别人考试者; .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者;
?严重违反国家法令,受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及以上处理者; ?犯有严重错误或因其他方面的原因,学校认为不适宜继续学习者。
学生退学即注销其学籍,交回相关证件。退学费用的结算,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第二十七条
奖励与处分
尊敬师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长、礼貌待人、团结同学、爱护公物。
第二十八条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毕业生,学习中心推荐,远程教育学院批准,授
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第二十九条
学生违法、违纪,应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
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三十条
学生的各类奖励和处分材料均记入本人档案。
第八章
第三十一条
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案计划规定的课程,思想品德鉴定符
颁
合要求,本科通过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发“郑州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毕业时间以发证 时间为准。
第三十二条
获得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证且符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
科生,授予郑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第三十三条 学生因故中途退学(不包含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或超出最高修业年限
者,可按所修学分的比例发给不同的证书。具体规定如下:修满总学分者,按结业处理,发 给结业证书;修满总学分者,按肄业处理,发给肄业证书;不足总学分,出具单科成绩证明。
第三十四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丢失,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毕业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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