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为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强化重点环节和流程管控,全面提升基层单位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此制度。 一、工程项目开竣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开竣工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秩序,保证开、竣工行为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切实保障遵章守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承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其开工、竣工、停工、复工活动,均按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三条 工程中标后,策划项目开工、进场准备,施工中停工、复工等活动属生产管理范畴,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工程开工所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门。工程中间验收、竣工、交付验收工作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
第四条 公司负责所辖工程的开工、竣工、停工、复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开工、竣工、停工、复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工程的开工、竣工、停工、复工必须履行报审手续,根据工程规模、所在地域,对该项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章
除外)。
(一)已办理中标通知书。
(二)已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经公司委托授权组织实施。 (三)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四)向环保局申请建筑噪声排放许可证
(五)工地临时设施布置完成,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勘验合格。 (六)经公司或其授权单位批准聘任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已到位。 (七)劳务分包协议已签订。
(八)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已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交底。 (九)已完成国家、行业、地方规定开工前须办理的其他手续。
第八条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程开(复)工申请表》,经所属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审批后,一周内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需向公司报送《工程开(复)工申请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经理部管理班子聘任表》。
第九条 市场开发部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妥善保存施工许可
开工管理
第七条 杜绝建设工程未履行内部审批擅自开工,申请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可不办理的条款
证原件备查。
第十条 施工单位要积极组织施工,不得具备施工条件而无故拖延开工或不履行开工手续。
第四章
停工、复工管理
第十一条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超过30天的,应履行停工审批手续。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部事先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沟通一致,填写《停工报告书》,妥善做好现场安全、防火防盗和工程维护,经所属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停工,本地工程于一周内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工程合同造价不足100万元的工程,由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自行控制,不再向集团公司报告备案。
对于在工程建设中因与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发生矛盾引起停工,或停工将使公司违约的情况,无论工程大小、所处地域及停工时间长短,在停工前需由工程所属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申请,未经批准不得停工。经批准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 因故由集团公司或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勒令停工处罚的,项目经理部要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损失,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三条 停工工程具备复工条件后,要积极申请复工,不得无故拖延。复工前按开工要求对工程及相关手续进行全面复查,根据办理停工手续的程序及权限进行复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
第五章
竣工管理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和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内容施工完毕且具备初验条件后,方可申请办理竣工手续。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参加竣工验收或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第十五条 工程经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初验合格后,填报内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报送相关资料,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本地工程需技术质量部现场初验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六条 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监督,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配合建设单位预邀监理、设计、勘查、质监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六章
处罚,并继续整改,停办该施工单位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未履行内部开工、竣工、停工、复工审批手续,擅自实施的,罚1000~10000元,并限期补办,否则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
第十九条 具备施工条件而无故拖延开工、竣工、停工、复工的,罚1000~10000元,并限期整改,否则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
第二十条 未及时向公司报告开工、停工、复工活动,未按时报送《工程开(复)工申请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部管理班子聘任表》、《工程停工申请表》及其它公司要求上报的信息,或情况发生变化不申报的,视情节罚500~5000元,并限期改正,否则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
第二十一条 各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未设立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生产管理,管理资料严重混乱的,罚5000~10000元,并限期改正,否则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
第二十二条 凡受到上级部门处罚、通报批评或被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的,内部合同未约定处罚额度的,除处罚由施工单位承担外,公司将追加工程造价的1~2%且不低于10万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可随时终止其承包资格。
第七章
附:《工程开(复)工申请表》 《项目经理部管理班子聘任表》 《工程停工申请表》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处罚
第十七条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罚5000~50000元,并责令停工、限期补办,否则加倍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工程开(复)工申请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及规模 结构 层, m 2 建设地址 总监 及电话 合同开、竣工日期 合同造价 万元 实际开工 日期 项目经理部主要组成人员 项目经理 工 长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开(复)工准备工作情况 施工许可证 是否办理 是否完成 是否到位 是否布置到位 审核情况 劳务分包协议 签订情况 加工场地及道路硬化情况 是否完成 “五小设施” 是否完成 现场平面布置图 是否完成 安全责任状 是否签订 工地彩门 专职安全员 临时用电 施工图纸 工地勘验 塔 吊 是否检验备案 施工组织设计 是否完成 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管理流程、制度交底 情况 开工情况说明: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 审核意见 技术质量管理部审批意见 安全生产部审批备案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部管理班子聘任登记表
登记日期: 201 年 月 日
序号 岗位名称 姓名 性别 文化是否 工作关系所联系电话 程度 持证 在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项目承包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工长(施工员) 水暖工长 电气工长 专业工程师 质检员 资料员 测量员 试验员 安全员 劳资员 预算员 计划统计员 主管材料员 材料采购员 材料管理员 项目部申报意见: 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批准意见: 安全生产部意见: 签字: 签字: 签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停工申请书
工程名称 计划停工时间 停工理由 项目负责人 200 年 月 日 计划复工时间 200 年 月 日 ○越冬 ○春节 复工条件 ○气温恢复 ○节假结束 ○ ○ 停工保障措施及验收情况 建设单位被沟通人: 监理单位被沟通人: 与相关单位沟○同意○不同意○未沟通 ○同意○不同意○未沟通 通情况 ○ ○ 建筑物停工质量保 ○已完善○完善中○不需进行(根据) 障措施是否完善: ○ 围墙围挡 建筑物:出入口封闭○是○否;一层门窗封闭○是○否○施工场区:物料入库,分类码封闭情况 放整齐○是○ 否;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是○否:围挡牢固严密○是○否;场地灯光满足要求○是○否 室内保暖 室内取暖方式 室内通风状况 ○不良○良好○ 措施 警卫姓名 是否有电炉(禁用) ○是○否 籍贯(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是否有电热毯(禁用) ○是○否 现场值班位置 现场值班电话 现场其他留 数量及工种: 原因: 宿人员情况 现场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盗、防外界滋事等保障条件: 警卫人员承诺:严格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做到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盗、防外界滋事;虚心接受各级领导检查、监督和指导:发生意外立即汇报。对昼夜出入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必须有记录、有交接,并亲笔签名如下: 项目 验收人员(签名): 项目经理(签名): 经理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部自 检情 况 复查 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审查 技术质量部备案意见: 安全生产部备案意见: 及备 意见: 签名: 签名: 案意 签名: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见 200 年 月 日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各项目在工程款支付前应向单位上报工程月报表及反映实际进度的工程照片,月报表及照片齐全的,工程款按当月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全额发放。如报表或照片不全的,将按月报表或照片项目所占工程款总额比例进行暂扣工程款,作为相应的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后无质量、安全、材料、人工工资等问题再进行支付。具体每项进度表所占支付比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