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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斯坦贝克人鼠之间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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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更何况是亲手杀自己最亲密的朋友?! 就像我们所共同认为的那样,“斯塔贝克的文字风格确实不是很有感染力”,《人与鼠》的行文一如既往地没有多少波澜。前面相当一大部分没有勾起我的兴趣,我只是任故事自然而然地进展。也许是我们看惯了学者小说的文采和技巧罢,对这样淡淡的文体往往变得很麻木。但是,也往往是这种淡淡的文体能带来更大的震撼。相比长篇的葡萄,这个小中篇情节紧凑多了,人物性格也更加鲜明,尤其是结尾,一下子把小说推到了高潮。

在《人与鼠》中,我们再次置身于一种多重对立的人际关系中。 一方面,乔治想要和所有那些雇工一样,选择得过且过、赚到钱就去逛窑子的生活;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照顾脑子有点弱智的莱尼,允诺给他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无拘无束的乌托邦乐园——尽管连他自己在内都知道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一方面,莱尼是个善良单纯、有点智障的可怜人;另一方面,冥冥中他又被赋予高大的身材和骇人的力量,并且这力量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给别人带来了伤害,比如那些老鼠、小狗禁不住他的抚摸而死,比如扯着那个女孩的衣服不松开,被告强奸而不得不再次流浪,比如捏碎了柯莱的手和扭断了他老婆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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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也呈现了所有白人与黑人克鲁克斯的对立。克鲁克斯离群索居,寄身马厩之中,除了老板、老板儿子柯莱和车把式斯利姆,再没有人和他说胡,他只能靠读书打发孤独的时光。孤独的又何止他呢?心理畸形的矮个子柯莱不也靠欺压高个子来获得心理满足感吗?他那明星梦破灭的老婆,不喜欢柯莱,于是到处卖弄风情,她的内心也是一样的孤独。李志在《梵高先生》里唱到,“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生来就是孤单”,我们是多么需要安慰啊!得不到安慰的后果不是自行崩溃就是造成他人的毁灭。

就像坎狄的那条散发着臭气、生不如死的老狗一样,它最后的结局不过是摆脱折磨、尽快的死去,除此之外更无他法,老坎狄的命运也是这样;同样,对于无意行凶的莱尼来说,等待着他的不是来自柯莱私刑的折磨,就是来自朋友抚慰之时没有痛苦的了断。前者是对人道主义的公然藐视,后者则引起我们内心更为剧烈的疼痛。莱尼的存在没得选择的,就像我们所有人的生命一样,但他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种适合他的生活。造化弄人的意义就是剥夺了本该属于我们人的乐土,而将我们置于完全陌生而又独立的环境之中。不是所有人都要选择改变的能力,于是,造成了所有的悲剧。于旁观者,我们何所为?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在寻找着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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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卡波斯德,我又罗嗦了好多,期待你的高见哦。

再次感谢你的推荐,要不是你,我再读斯坦贝克就说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也许这次错过,以后就再也无法遇到了呢。 《人鼠之间》读后感(6):愿你平和的死去

《LOST》从第二季开始就有些拖沓,虽然不乏偶然出现的亮点,尤其是一些契合场景的台词。追美剧的感觉好比一个汉子追一个妹子,汉子被妹子的暗示吊足了胃口,一直在揣测妹子什么时候松口从了他。可是你要知道,一个情比金坚的汉子也有疲倦和缺乏耐性的时候,胃口这个东西一旦超过限度就过气了。等妹子乖乖到你碗里来的时候,你也可以摆摆手说:“对不起,我换了口味”。不过鉴于“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理儿,我还是会坚持到最后的。不到达终点的人,是永远不会理解即使累瘫也要跑到终点的人心里那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快感

话扯远了,看《OfMiceandMan》的缘故是:Theothers的头儿Ben引用该文中的一句话来形容Sawyer和Kate的关系“Aguygoesnutsifheain\is,aslongashe\”这句话颇得我心,很多时候人们并不是真的需要朋友,他们想要的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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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伴儿,因为人与生俱来的惧怕孤独,孤独太久的人会得病的。 我手中的这本《人鼠之间》是1962年馆藏的,保存的比较完好,中文翻译洋溢着那个时代的语言特色,就跟老版佐罗电影的台词一样较劲儿。封面和内页的插画十分形象,李奈一看就是个憨憨的大块头,穿着20世纪初的那种背带裤,咧开嘴呆头呆脑的好似在笑;佐治戴着西部牛仔帽穿着条纹衬衫,眉头纠结面色忧虑地望着李奈。看到他俩你就会知道:所谓的万宝路男人般的牛仔完全是广告塑造的假象,真正的西部青年是在不断流浪和农场做苦工的模式中切换着的。像他们这种在农场做工的角儿——“是世界上最孤零的人,他们没有家,没有乡土,他们到一家农场干活,聚下一小注钱,便走进城里,花得一干二净,后来呢,你知道的第一件事便是,他们又在另一个农场拼死拼活地干起来了。他们从来不瞧前头,日后的事,一样也不管。” 整本小说叙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打零工为生的农场工人佐治,每次出行都带着他的朋友李奈,他们是一对好朋友,但李奈有些智力迟钝。他们梦想着靠农场做工的钱买一块自己的地,之后在自己的小庄园里生活,养很多的牛、羊和兔子。不幸的是他们难以找到一份能长期干下去的工作,因为李奈常常惹麻烦。尽管这样,佐治还是非常照顾李奈,从没有动念头想要离开他。在受雇于农场主奥赛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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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佐治和李奈与老板好斗的儿子顾利发生了一场冲突,顾利由此对李奈产生反感。而顾利的妻子是一个喜欢到处吊膀子的骚货,她对李奈调情,李奈竟然失手杀死了她,之后他逃进了之前与佐治约定的地点——只要他一犯错就躲起来的山洞。为了避免其他人找到李奈进而伤害和侮辱他,佐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亲手开枪杀掉了李奈。1992年版本的《人鼠之间》将这个故事刻画得十分真实,在杀死李奈之前,佐治和李奈重复着他们的梦想,他们的农场,他们的牛、羊和兔子,然后在李奈最兴奋的一刻,佐治扣动了扳机。 片段在这里:

书中,对老杂工甘德和他的狗有一段较长的描写,这其实是对佐治和李奈的隐喻。甘德是个断了根胳膊的老杂工,他有一条老得牙都松了走路也打颤的狗。雇农贾尔纯嫌弃狗身上的骚臭味,煽动甘德杀掉它,借口是为了狗好。甘德自然是舍不得陪伴他十几年的伙伴,但迫于舆论压力只好把狗交给贾尔纯,让他解决掉。值得注意的是,佐治在狗被带走前对甘德说的一句话“我宁愿自己来”,这也暗示着他与李奈的结局——亲手杀死自己的朋友,也比朋友被羞辱致死好。 这让我联想到前一阵子“临终不插管俱乐部”的新闻,开国大将罗瑞卿的女儿罗点点曾经从医多年,她创立了一个“临终不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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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斯坦贝克人鼠之间读后感6篇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更何况是亲手杀自己最亲密的朋友?!就像我们所共同认为的那样,“斯塔贝克的文字风格确实不是很有感染力”,《人与鼠》的行文一如既往地没有多少波澜。前面相当一大部分没有勾起我的兴趣,我只是任故事自然而然地进展。也许是我们看惯了学者小说的文采和技巧罢,对这样淡淡的文体往往变得很麻木。但是,也往往是这种淡淡的文体能带来更大的震撼。相比长篇的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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