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防【 2024】12 号文《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对
于我院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影响
、研发支出成本构成的变化
总结下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取消设计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科目; 事务费的内涵发生较大调整;
调整部分科目名称及内容; 明细科目具体变化及影响如下:
1、设计费
取消设计费科目,原设计费相关成本项目,按照 12 号文规定,根据相关成 本发生明细归集到 事务费、外协费、工资及劳务费用 等。
针对于我院历年各项目发生的设计费明细分析, 原设计费 主要包括以设计人 员的工
资和外单位协同研制检测的费用,日后项目按照 12 号文规定,工资部分 计入工资及劳务费 ,外单位研制、研究、设计、检测费计入 外协费 ,另零星的聘 请专家的相关项目论证分析费按照实际发生计入 事务费 项下的会议、差旅、专家 咨询费等科目。
2、专用费
专用费计列范围调整,有增有减; 更加强调专用性的特点; 增加了知识产权、保险费等新内容
我院原归集的的 专用费主要为专用仪器设备、专用软件等,按照 12 号文规 定,专用仪器设备不计入专用费, 统一归集至科研用固定资产, 并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折旧分摊至 固定资产折旧费 ;12 号文新增技术引进费(技术引进费 强调 了 “从国外获得”的样品样机和产品设计资料, 不限于 从国外获得的“样品样机费” 和产品设计资料 ,还包括工艺流程、材料配方、检验方法等方面的 技术资料或技 术服务所需的费用 )和知识产权费,针对于我院以后年度的业务情况,支付给 JVPC的历年的技术服务费可按实际发生和比例计入项目的 技术引进费 。
3、材料费
材料费可计列范围有所增加,兼顾研制各环节需要的材料费用;
4、外协费
外协费可计列范围有所增加,更多工作内容可纳入外协费; 明确 内部研究机构之间 不得按外协费计列;
明确不承担科研任务的 总承包单位与所属法人单位之间 不得计列外协费; 关联单位之间 的外协合同价款需要 严格测算 确定; 我院原外协费主要是相关科研项目外协,以及支付 JVPC提供技术服务的部 分外协项目,根据 12号文规定,后续JVPC的技术服务计入技术引进费, 其他原 有预算的外协服务依旧计入外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