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及其计算方法;派生需求定理;掌握劳动力需求的交叉工资弹性的含义。 (三)劳动力市场的均衡与非均衡
劳动力市场均衡的基本含义及其图形表述;导致劳动力非均衡的企业方面的原因;导致劳动力市场非均衡的员工方面的原因。 十二、人力资市投资理论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人力资本投资理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性;人力资本投资的基本形式、成本收益分析方式;并能够运用人力资本投资理论来分析和解决在职培训和劳动力流动等问题。 考试内容
(一)人力资本投资的一般原理
人力资本投资理论的产生及其发展;人力资本投资的定义;现值、贴现、贴现率等基本概念的含义;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本构成以及人力资本投资收益分析的基本方法。 (二)人力资本投资与高等教育
分析高等教育的成本与收益的基本方法及其图形表述;关于人力资本投资和高等教育的几个基本结论;高等教育的社会收益;高等教育私人收益估计中的偏差;,高等教育的信号模型。
(三)人力资本投资与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的定义及其基本类型;特殊在职培训与一般在职培训的主要区别;一般培训的成本和收益在雇主和雇员之间摊和分配的基本原则;特殊培训的成本和收益在雇主和雇员之间进行分摊和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培训和特殊培训对于企业的雇用政策以及员工流动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劳动力流动
劳动力流动的定义以及劳动力流动的基本类型;劳动力流动对于雇主和雇员双方可能产生的影响;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劳动力在不同地区之间流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劳动力流动的成本和收益;劳动力的职业间流动的类型及其含义;劳动力产业间流动的类别及其成因。
第四部分 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
十三、社会保险法律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社会保险法律适用、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内容。 考试内容
(一)社会保险法律关系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概念;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社会保险法律适用
社会保险法律适用概念;社会保险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险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 (三)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险法颁布的意义;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十四、劳动关系协调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劳动关系协调制度、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特殊用工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考试内容
(一)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主体、建立和运行;劳动关系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协调的三方机制。 (二)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的概念;集体合同签订;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三)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的概念;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劳动规章制度的公示;劳动规章制度的效力;违法劳动规章制度的处理。 (四)特殊用工
劳务派遣及有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及有关规定。 十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制度及其基本内容、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程序、劳动争议诉讼等,并能够处理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其基本特征;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和范围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 (三)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 (四)劳动争议当事人和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五)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的概念;劳动争议诉讼的基本程序;,劳动争议诉讼的司法解释。 十六、社会保险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社会保险的概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政策规定的内容。 考试内容
(一)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的概念;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险权益。 (二)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模式;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劳动者退休条件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的发放和调整机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三)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
金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四)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原则和覆盖范围;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不合法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五)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失业保险待遇;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六)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 (七)企业补充保险 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 十七、法律责任与执法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劳动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律责任,劳动监察的内容、形式二程序、处罚方式{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内容。 考试内容
(一)劳动法律责任
劳动法律责任的概念;劳动法律责任形式;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二)社会保险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律责任的概念;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责任;有关行政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三)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的含义、属性;劳动监察的形式、处罚的方式;劳动监察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劳动监察的实施;劳动监察程序;劳动监察的主要内容。 (四)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范围;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程序和法律后果。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的特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的基本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的概念、时效、程序和行政诉讼结果的法律效力。
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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