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为: 1.设立一个有若干专职人员的审计部门; 2.附属财务部,配有专职审计师;
3.无机构、全职员工,聘用外部兼职审计师。
根据发展规划,公司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功能。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职称、专业知识+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奖惩。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程序工作,对审计事项保密,未经批准不得披露。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阻挠或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的范围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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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内部审计对象: 1.公司职能部门、员工;
2.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控股企业的居民;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使用、管理、维护和增值; 4.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金融法律、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管理政策、计划、目标; 4.其他相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的类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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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政收支审计。监督检查合法性、真实性。
2.项目审计。被审计单位和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的审计和调查。
3.特别审计。包括:
(1)管理审核。审核被审核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
(2)效益审计。基于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经济活动效益、合理性。
(3)任期审计。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职审计。 (4)审计调查。公司常见问题专项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法: 1.提交(交付)审计。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送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检查 2.现场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及其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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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设立、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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