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表模板
党小组党支部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分 初评分 评定分 1.政治合格方面。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6分);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爱党护党(6分);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8分)。违规发表或转载违背党中央政策决定言论的每次扣5分。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5分);积极参加所在党基础分项目 支部“三会一课”及党内主题活动,每月自觉按时(80分) 足额交纳党费(10分);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机关单位管理规定,切实维护集体利益(5分)。无理由不按规定执行党的“三会一课”制度、不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支部主题活动等每次扣5分,请假每次扣3分。 3.品德合格方面。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修养(6分);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各种 20 20 20 歪风邪气(6分)。存在违规违章、违反有关制度和秩序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经党支部研究后予以相应扣分。 4.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各项任务(10分);积极参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10分)。对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消极怠工或作出承诺没有特殊原因无法履行的,每次扣5分。 5.向单位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的(3分)。 6.牵头或参与的某项创新工作受到上级认可批示的(5分)。 7.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亮身份、当先锋”加分项目 活动,窗口和服务单位“岗位建新功,党员见行动”活动,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20分) 区创建取得良好成效的(5分)。 8.认真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工作成绩突出,年内受到所在党 (工)委以及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5分)。 9.经支部会议认定其他可加分的项目(2分)。 5 5 5 3 20 2 10.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阻扰、抵制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11.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甚至煽动、组织、一票否决项目 参与群体性信访。 1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还在处分期内。 13.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 14.信仰宗教,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15.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