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 关电子政务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
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 报加工贸易合同。
3、 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 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 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指定联系人: 传真:
电话: 信箱:
5、 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 乙方解决问题。
6、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 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 CA证书的使用培训。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 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
技术支持电话为: 传真:
3、 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
信箱:
8 30—17: 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 关的技术服务。
4、 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 员除外)。
5、 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 不承担相关责任。
6、 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 改和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 10年。
7、 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 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8、 因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9、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
In ter net接入问题等),乙 方
VIP会
三、 协议期限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 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年,从双方签定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从
年
四、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协议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的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如甲方不再需要 乙方的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 为及其他、政府行 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 违约责任。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仲裁 机关仲裁。
七、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
甲方: 地址: 电话: 签字: 日期:
乙方: 地址: 电话: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