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生营养餐发放管理制度
一、发放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 二、发放时间:
“营养餐”上完上午第二节课时间发放。 三、发放场所:本班教室。 四、发放要求:
1、“营养餐”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发放。 2、上午第二节课的老师领取食品并组织学生发放。 3、学生只能领取当天的营养食品。 4、营养食品不允许累积领取和代领。 五、帐目管理:
1、每天行政值周人员签字确认,每天带班老师、学生食用营养食品情况进行确认,在发放登记册上签字。
2、“营养餐”发放人员确认签字。 3、“营养餐”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 4、“营养餐”发放情况周汇总,月结算。 5、“营养餐”发放登记册、汇总表留存总务处,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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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营养餐” 实施应急预案
一、制定目的及依据
为了提高我校实施“营养餐”出现的突发学生饮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行为,合理利用救助资源,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运作体系及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事件的应对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及师生的损失,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控制事件的负面影响,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及时送当地村卫生室或医院,采取有效的医治与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封锁有毒食物,控制食物中毒的传播与蔓延,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查明原因。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食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饮食安全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突发饮食安全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按照早预防、勤检查、早治疗的原则,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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