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2013年 9 月——2015 年8 月)
一、情况分析 我园现有专职教师
名( 名为非编教师,占
%),其中高级教师 2 名,占 %;一级
教师 5 名,占 %;二级教师 5 名,占 %; 未评级教师 13名,占 %;本科学历 人,占多
少,大专学历 人,占 %。可见,我园师资队伍的构成是一支以新教师为主,成熟型和骨干 型教师为稀,结构比例严重失横。在教师的教学资质、教学经验较为薄弱情况下,难以应 对实施新课程带来的极大挑战,缺乏主力型的教学骨干,尚未形成一支合理的骨干培养梯 队。因此,加强对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在眉睫的首要问题。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教师全 面实施二期课改和素质教育的水平和能力为重点,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建设一支结构 优化、素质优良、富有活力,适应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三、培养目标:
培养一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责任意识强、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强、反思能力强 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成为推动幼儿园发展的中流砥柱。
四、培养任务:
两年内培养区级教学能手 1 名,学区级骨干教师 2-3 名,园级骨干教师 4-5 名。 五、培养平台:
骨干培养梯队层级
区级教学能手
培养对象 幼儿园高级教师 职务
培养平台
区中心组培训活动;聘请专家定期指导教育教学; 提供机会,参加市级、区级各类专题研讨、听评课活 动。
学块级骨干 幼儿园一级教师 职务
聘请园外有资质教师带教,定期指导教育教学; 参加区青年中心组的培训和学习;提供多种外出学习 培训的机会。
园级骨干 幼儿园二级以上 教师职务
有园内高级教师带教;创造条件,积极提供各类外出 学习与培训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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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六、培养要求与措施: 序 内容、培养对象 号
带教指导
1
在培养期带教 2-3 名青 在培养期带教 1-2 名 在培养带教 1 名新 年教师,有带教过程记 录,其中带教的 1 名教 师在学块级的教育教学
1 名教师在园教育教
中取得好成绩。
2
示范引领
每学期学块和园级公开 课各 1 次。
公开课各一次。
每学期学块或园级教育 教学讲座一次。
3
大活动策划
每学期主持并策划园内 大活动 1 次
4.
课题研究
1.承担市级课题或区级 课题的研究,按课题研 究要求,能较好实施, 研究成果能在区级范围 内或等第奖。
2. 在培养期内,主动参 与区级以上层面的征文
每学期姐妹园或园级 讲座各一次。
一次。
教研组层面的讲座 一次。
学中获得好成绩。 每学期姐妹园和园级
绩。
每学期园级公开课
青年或新教师, 有带教 教师,有带教过程 过程记录,其中带教的 记录,在教研组教
学实践中获得好成
区级教学能手
学区教学能手
园级教学骨干
每学期参与策划园内 大活动 1 次 1. 参与区一般课题的 研究或并能按课题研 究要求,能较好的实 施。研究成果能在区级 范围内或等第奖。 2. 在培养期内,主动参 与区级以上层面的征
教研组内大活动策 划组织 1 次 1. 有自己研究的小 课题或较高质量的 专题研究,并能按 课题研究的要求, 较好的实施,有研 究成果的展示。 2. 撰写的教育反思
活动至少 1-2 次,并能 文活动至少 1 次,并能
笔记成为教师学习
争取获等第奖。
5.
阅读研修
每学期至少精读一本著 作,完成读书心得,并 能开展一次阅读指导。
6. 其他工作 七、考核激励:
1. 建立各级骨干教师成长档案。
2. 培养期满,参加不同层面的骨干教师的认定,区级与学区级骨干教师一经认定则相享
争取获等第奖。 每学期至少精读一本
交流的范本。 每学期至少精读一
著作,完成读书心得, 本著作,完成读书 并在园内交流。
心得,在教研组层 面交流。
按时参加培养平台活动,培养过程性资料积累详细、完整。
受相应的待遇与条件。
3. 园骨干教师考核期满,经考核合格被认定者则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成为学区级骨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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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师的培养对象。
八、申报教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质: 区级教学骨干:
1.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2. 热爱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致力 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3. 申报对象必须通过本园园级骨干教师的考核认定,并持有幼儿园园级骨干教师证书。 学区级教学骨干:
1.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
2. 热爱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致力 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3. 申报对象必须通过本园园级骨干教师的考核认定,并持有幼儿园园级骨干教师证书。 园级骨干教师:
1.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二级以上教师职务。
4. 热爱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致力 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备注: 申报教师是在编在岗的教师,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含 45 周岁),担任幼儿园教 育工作满 2 年以上
九、培养期注意事项:
1.园方与培养对象签订协议书,双方履行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本人制定并向园递交自我发展规划,申报认定前必须撰写好培养期小结。
3. 园考评小组要在 2015 年 9 月对培养对象实施“教师任职学年度考核” (使用教师业务档 案副本“幼儿园教师年度考评汇总表” );申报认定前期,实施培养期考核(幼儿园编制的 教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培养期考核表” )。
4.在 2015年 6 月之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经园考核小组考核符合骨干教师培养指标以及 上述要求的,可以参加不同层面的骨干教师考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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