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食堂托管招标文件
总则
一、适用范围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招标项目。 (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我院享有。 二、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一章第四点规定的条件; (二)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 三、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总公司与下属的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堂托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堂托管项目 二、服务期限:年
三、地址:成都市武侯科技园武兴二路号 四、投标人必备资质及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提交复印件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二)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万元;
(三)在开标现场提交由人民检察院在开标前个工作日内出具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材料原件.
(四)具有一年及以上餐饮管理服务经验。投标人如有下列事项的,可获得加分。
.有托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相关经验的,须提供现有托管相关食堂合同复印件和现托管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现经营公司的餐饮经营许可证。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分。
.三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荣誉表彰的,须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
分。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分。
(五)提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六)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上发布,同时在单位信息公示栏发布。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二)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行政楼室(成都市武侯科技园武兴二路号)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 贾女士 罗女士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