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半年督查的通知》(祁安办〔2017〕56号),县安委办于7月25日至8月9日对全县18个乡镇、16个县安委会负有重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上半年安全生产九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督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齐抓共管”制度全面落实。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都能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辖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各类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主要领导能亲自组织和参加,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大部分乡镇及部门及时调整了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并认真落实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查制度。塔坊镇建立一企一档,金字牌镇的生产企业明细表都明确了监管对象。水利局建立双主体责任制度,大坦乡建立安全生产
信息员制度,古溪乡、林业局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力推责任落实更加到位。金字牌镇每季度召开镇安委会,安排企业进行述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柏溪乡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制度,定期开展述职汇报,研究分析问题。
(二)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今年以来,我县分别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六大专项整治”、“监管执法年”等活动,强化“铸安”行动各项举措。同时结合春节“两会”、节后复工、茶季、五一、汛期高温等重点时段,在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在陶瓷、水泥、林产、电子等重点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在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工作,全县共排查整改一般隐患651项,整改630项,整改率96.8%。由县安监局牵头检查职业健康企业30家次,排查隐患50条,列入安全生产“月建月销”隐患5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份,印发部门协办通知函1份。针对不同行业的季节特点,印发《关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每月主题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共部署15项主题月活动。春节前后县公安、文广新、交通运输等部门牵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文物古建筑消防、春运安全主题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进入汛期高温季节县国土、经信、旅委、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贸企业从业人员“反三违”、旅游安全、“防溺水”主题月活动。此外,结合茶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3-4月
份,县安委办部署开展了“茶季安全大宣传主题月活动”活动,以有力措施积极保障茶季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结合职责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涉及危化品生产、使用单位的摸底排查和隐患排查,认真执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季报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1-6月份,全县共排查单位场所326家次,排查整改一般隐患735项,已经整改702项,整改率95.51%;确定重大火灾隐患1处由市消防委挂牌督办,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95份,行政处罚20余万元。县安监局联合经信委、国土、公安等部门对全县矿山、尾矿库进行常态化的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加强汛期安全监管,组织对危化品经营、使用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50项,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下达给相关部门督办整改隐患通知书7份。县公安局治安部门结合枪爆危险物品监管工作要求对民爆物品、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开展检查;消防部门扎实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责令停业整改5家,罚款15.5万元;交警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9000余起,罚款130余万元。县交通运输局认真吸取黄山区“4·24”和我县几起交通事故教训,联合安监、交警等部门对运输企业和客运市场开展安全大检查。金字牌镇、塔坊镇、祁红乡针对各项工作分门别类地建立了专项工作档案,有方案、有检查、有图片资料、有总结。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