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理工作纪律
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处理好业主、监理、承包方三者的关系;
2、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如遇连续施工,则由总监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3、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衣着整洁,戴安全帽,并佩戴工作牌,不许穿运动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4、现场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修养,语言文明,待人礼貌,保持监理工作人中的良好形象;
5、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6、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做好各种监理记录,如实填写各种报表,并按规定上报公司归档;
7、现场监理人员在连续施工轮流值班时,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各负其责; 8、现场监理人员不参与工程承包商的施工组织管理,只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职责;
9、现场监理人员在原则性问题上,必须要有坚定的立场,不为任何外界因素所左右;
10、现场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找承包方管理人员或报告业主处理,避免直接与工人发生冲突;
1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12、现场监理人员除正常下工地检查外,每天上班、下班前必须下工地作例行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13、现场监理人员不参与一切违法活动,不得留宿非直属亲属; 14、现场监理人员应遵守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
廉政工作制度:
根据建设部《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建设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和有效使用以及造价效益,监理应加强自身监理人员的廉政建设。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廉政规定。 2、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监理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监理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监理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承包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监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承包单位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设计图纸监理审查制度
1、查看施工图纸和目录是否加盖设计单位公章,会签栏内相关负责人签字是否齐全;
2、查看施工图纸是否经审图部门审查,有无审图意见书;
3、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的精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在短时间内熟悉图纸,要按各专业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相对照,提出图纸审查监理意见;
4、要按照公司审图作业指导书的审图要点和方法,详细审查图纸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是否能详细表达设计意图,是否能满足建筑功能要求,是否能指导施工;
5、本着实事求是和尊重设计人员的原则,客观的提出相关专业图纸中的错、漏、碰、缺和相互矛盾的设计内容;
6、在满足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多提合理化建议,降低工程造价,竭诚为建设单位服务;
7、汇总图纸中发现的问题,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
8、分专业参与图纸会审工作,由设计人员进行图纸设计交底和答疑。施工单位和监理共同编制图纸会审纪要,各方签字盖章生效;
9、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更新知识,努力提高审图能力。
监理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每周(或旬)召开一次。
2、总监在监理例会召开之前主持召开监理部全体人员会议,对如何开好例会做出部署和安排。
3、监理部人员应在会议召开之前,按专业或职务对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本次会议拟提出问题和建议。
4、总监应指定专人,使用专门的记录本如实记录会议内容,并根据记录整理编写会议纪要。主要内容:
(1)会议的地点、时间和出席者姓名、单位、职务及主要内容议题;
(2)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未落实应查明原因及其责任者,应采取的何种补救措施(要注明执行人及时限要求);
(3)本次会议的决议事项,要落实执行单位和时限。 (4)待决议的事项; (5)其它需要记载的事项。
5、监理例会的会议纪要经总监审查确认后打印,对打印后的成品要认真审核校对,收到纪要的各方应有签收手续。
6、纪要的文字要简洁,内容要翔实清楚,用词要准确。
7、监理例会纪要是工程监理的重要文件之一,对参建各方都有约束力,并且在发生争议或索赔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证据,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归档。
8、工地会议是围绕施工现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一般有第一次工地会议、每周(或旬)一次的工地例会、专题性的工地会议三种类型。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设计、施工(含分包)、监理单位代表参加,总监主持召开,这是项目尚未全面展开前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和明确建立监理程序,创造良好开端的会议。
9、处理好同建设、施工、设计、监督管理单位的关系,发生问题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 协商解决。
10、定期召开项目监理部内部协调碰头会,加强监理人员的团结合作。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监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要进行认真的审查,并提出意见,重点是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针对性、是否统筹施工全过程,并具有指导性。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要补充和修改,修改前的原件监理要保存归档。
3、《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后,监理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如有修改和变动,应征得项目监理部的核准。
4、对规模较大或分期出图的工程,暂不具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条件时,可分别编制分项、分部施工方案。
5、对技术复杂、关键部位的施工,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